1、申請。診所所有人向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辦理醫療機構申請診所註銷;
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5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預受理,出具電子版《預受理回執》;
3、審查。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查是否齊全或符合要求。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註銷衛生行政許可決定書》;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務中心取證窗口自取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註銷衛生行政許可決定書》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診所報停最多可以1年。醫療機構可以申請停報,但必須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並公告。
註銷個體工商戶登記所需資料:
1、相關租賃憑證、租賃合同及承租發票;
2、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3、註銷申請書;
4、近三年財務報表及記賬憑證;
5、公章及刻章備案登記卡;
6、繳稅單據(銀行繳稅流水單);
7、已核銷發票及未核銷發票;
8、成立時的相關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9、社保相關資料(有繳納社保金的個體戶才需提供)。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校驗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校驗是指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對醫療機構的基本條件和執業狀況進行檢查、評估、審核,並依法作出相應結論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