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包括:稿酬的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個人的所得稅額=應稅所得金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詳細內容請
法律客觀:年度各種獎金是指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全年壹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年度各種獎金應該如何計稅呢?對於此類獎金,應壹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並,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年度各種獎金如何計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年度各種獎金是指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全年壹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對於此類獎金,應壹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並,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年度各種獎金是指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全年壹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對於此類獎金,應壹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並,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例:企業職員小陳,每月取得基本工資3000元,2012年12月取得年度先進職工獎1000元,季度獎5000元,加班獎300元,考勤獎200元;小陳12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稅為:(3000+1000+5000+300+200-3500)×20%-555=645元。該負責人進壹步解釋,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對於每壹個納稅人,年終壹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只允許采用壹次,納稅人在壹個年度內的不同月份分次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性質的收入,也只允許選擇其中壹次采用年終壹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計繳稅款。工資薪金、年終獎所得適用調整後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201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