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1、工資範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範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範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範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範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範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範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範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二、個人所得的範圍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不辦理匯算清繳。三、個人所得適用稅率
(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四、特殊情況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於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除外。五、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範圍
扣繳義務人,是指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 (壹)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時,應辦理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6、財產租賃所得; 7、財產轉讓所得; 8、偶然所得。 (二)特殊情況的扣繳義務人 1、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以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 2、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個人股東開戶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以證券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 3、個人領取年金時,由年金托管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4、個人財產拍賣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拍賣單位負責代扣代繳,並按規定向拍賣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通過上文的解釋,我們可以了解到就是現在的個稅起征點已經調整了,個人所需要繳納的稅款相對以前來說會比較少點。這樣壓力也就少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