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需要申報嗎?
個稅年度綜合所得的計算並不是每個人都要申報的,主要看他是在申報的人群中還是在不需要申報的人群中。納稅人平時預繳與年度應納稅額不壹致,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無需申報人:
如果年匯算清繳1需要補稅,但年綜合所得小於等於120000元,除非不扣繳預付款。
2.年度結算中補稅金額小於等於400元的,除非預繳款未扣繳。
3 .年度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壹致。
4.符合年度退稅條件但不辦理退稅的。
個人所得稅年度綜合收入需要申報的有:
1預繳稅額大於最終應納稅額,申請退稅;
兩年取得的綜合所得超過654.38+0.2萬元,匯算清繳後納稅額超過400元。
下列情況可能導致退稅審核失敗:
1身份信息不正確;提交的銀行賬戶信息不正確或無效,導致無法退稅;
2.申報數據存在錯誤或疑點;
3.稅務機關在審核中發現需要進壹步核實,但聯系方式未提供或不正確;
4.稅務機關核實相關申報信息,未予確認或說明的。
操作個稅綜合所得年度計算時註意專項附加扣除的填報,以減少個稅金額,在稅務機關審核完畢前取消退稅申請。稅務機關審核通過並報送國庫部門的,申報不能作廢,但可以更正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