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部分專項附加扣除事項不確定,或是其他原因,未能在1月份,或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條件的當月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可以在相關事項確定後,再填報相關扣除信息;對之前符合條件應當享受而未享受的,可以在該納稅年度剩余月份補充享受.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通過向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時辦理扣除.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的填報方式有四種:
①按照各地稅務局公告的渠道下載手機APP"個人所得稅"並填寫;
②登錄各省電子稅務局網站填寫;
③填寫電子信息表;
④填寫紙質信息表.
居民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按以下方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壹致的,由居民個人於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壹)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並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上述公式中,計算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稅額的預扣率、速算扣除數,按《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壹》執行.
(二)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具體預扣預繳方法如下: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