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逾期不申報,時間不長的,罰款200元。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外,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五的滯納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5號(2012),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證明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在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
《個人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居住滿壹年的個人取得的所得”,包括“勞務報酬所得”和“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壹些行政事業單位在支付教學費、評估費、咨詢費等勞務報酬時,勞務報酬的接受者不自覺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支付勞務報酬的接受者的行政事業單位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使國家應得的稅款流失,更有損國家稅法的嚴肅性。有必要在今後的工作中加以糾正。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有按時、如實申報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稅款報告表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據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