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
這次延津縣事業單位***計劃招聘191人,其中農村小學教師120人、幼兒教師60人、網絡安全與管理2人、新聞宣傳3人、法律輔助4人、法醫輔助1人、法律宣傳1人。具體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見《2012年延津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壹覽表》。
二、招聘對象和報名條件
(壹)招聘對象
幼兒教師崗位要求已取得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中專及以上學歷,且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生,河南省常住戶口或河南省生源;其他崗位要求已取得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生,河南省常住戶口或河南省生源;98級中師生僅限延津縣生源;截止目前在延津縣高中連續任教6年以上(2006年6月30日前),第壹學歷為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專科且第二學歷為本科並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代課人員(以任教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同出具的證明為準),可以報考小學教師崗位。
(二)報名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後出生);
3、符合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及資格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不得報考:
1、正在服刑、勞動教養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與相關事宜
(壹)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8月3日—8月8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地點:延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縣政府院內東三樓就業大廳)。
3、 報名辦法: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只能選擇壹個崗位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證件。對資格條件初審合格的人員,需提交《2012年延津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此表在相關網站上下載)壹份(相關復印件附後)、考務費和信息采集費42元、近期1英寸免冠彩色照片(3.6cm×2.7cm)5張。
4、各擬聘用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1,低於該比例的,根據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意見,由招聘領導小組決定是否調整或取消該招聘名額。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又不願意或不能調整崗位的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和發票到報名處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
5、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人員報名的,可免交筆試考務費。擬免交筆試考務費的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逾期未辦理免繳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
6、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壹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承擔。
7、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延津縣人民政府網站(www.yanjin.gov.cn)進行發布。
(二)考試
1、筆試
報考農村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的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公***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按3:7的比例出題,滿分為100分。教育教學公***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新課程理論等內容,專業知識包括所報考崗位對應的學科知識。報考其他崗位的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驗和專業知識,按3:7的比例出題,滿分為100分。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應試者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具備的潛能,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等。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農村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其他崗位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如有主動放棄者或資格復查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農村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崗位采取試講和答辯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均為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采取統壹命題、統壹組織、統壹評分的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體檢
根 據考試總成績,按照同壹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遞補。報考教師的體檢人員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項目和標準,其他體檢人員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和人事部辦公廳、衛 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及人社部《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在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核,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核情況,擇優確定擬聘人員。當出現末位並列超計劃時,通過加試按成績高低聘用。對擬聘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後應當取消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聘用人員確定後,由用人單位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聘用教師上崗後五年內不得申請調動。用人單位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後,在延津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解聘意見,到聘用審批機關備案。被解聘人員,由戶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
四、紀律要求
(壹)按照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第27條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終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應聘人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對政策規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開的壹律公開,對筆試、面試、聘用結果予以公示。在招聘工作中,監察部門進行全過程監督。
(三)招聘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招聘範圍,改變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將受到責任追究。
(四)應聘人員要自覺遵守招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不予聘用。
附件1:2012年延津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壹覽表
附件2:2012年延津縣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專業類別
附件3:2012年延津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373-7690016(報名期間)、0373-7681293、7691035、7692337、7696626(報名時間以外);監督電話:0737-7696111。
延津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2年7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