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領取並填寫《稅務登記表(適用個體經營)》1份 和《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1份。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三)稅務登記證收費標準
稅務登記證費用10元。
B. 單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證流程
(壹) 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領取並填寫《稅務登記表(適用單位納稅人)》1份(聯合辦證2份)和《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正褲》1份(聯合辦證需提供2份)。
(二) 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三) 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到稅務機關領取稅務登記表,填寫完整後提交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四)、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二、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證需要的材料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個體工商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3、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
4、註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或雀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衫清早權證明的復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5、個體工商戶跨區(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三、稅務登記證辦理收費標準1、稅務登記證(含臨時)正本內芯:5元/證;
2、稅務登記證(含臨時)正本外框:10元/個;
3、稅務登記證(含臨時)副本內芯:5元/證;
4、稅務登記證(含臨時)副本封皮:5元/個;
5、扣繳稅務登記證內芯:5元/證;
6、扣繳稅務登記證封皮:5元/個。
對新辦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核發全套稅務登記證(包括正副本內芯、正本外框、副本封皮)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按每套25元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