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個體工商戶具有哪些特征
個體工商戶是個體工商業經濟在法律上的表現,其具有以下特征: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個人為單位,或以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業經營,均為個體工商戶。根據法律有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經營的主要是城鎮待業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國家機關幹部、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必須依法核準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個體工商戶經核準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才可以開始經營。個體工商戶轉業、合並、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政策允許個體經營的行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
條例第十條所稱營業稅起征點,是指納稅人營業額合計達到起征點。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範圍限於個人。
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壹)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5000-20000元;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元到5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