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經依法核準登記,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單身自然人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是16周歲以上有勞動能力的自然人。壹個家庭申請自謀職業,作為戶主的個人要有經營能力,其他家庭成員不壹定都有經營能力。個體工商戶享有合法的財產權利,包括對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根據法律和合同享有各種債權。個體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要想正規合法經營,還需要依法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包括地稅和國稅,並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建立賬冊。這個時候,他就需要交稅了。稅收制度有三種:查賬征收、定期定額征收和核定征收。對生產規模大、會計憑證齊全、核算準確的個體戶,按照個體戶征稅;對生產規模小、缺乏建帳能力的個體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即確定壹定時間段、壹定金額的稅收征收;對於有其他情況的個體戶,稅務機關有權確定其應繳納的稅款,並核定征收。查賬征收:銷售商品需要繳納3%的增值稅,提供服務需要繳納5%的芙蓉營業稅,需要按照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除了這些,妳還要交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但如果月收入低於5000元,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企業、企業在外地和場所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申報的當天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營業執照的登記和發放情況。本條第壹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方式,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