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所交的所得稅定義為個體工商戶 個人所得稅 ,不屬於企業所得稅,稅率根據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範圍的不同而不同,根據《 個人所得稅法 》,個體戶個人所得稅的適用稅率分為5級,具體為: 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5000元的稅率是5%,速算扣除數為0; 超過15000元但不超過30000元的稅率是10%,速算扣除數為750; 超過30000元但不超過60000元的稅率是20%。速算扣除數為3750; 超過60000元但不超過100000元的稅率是30%,速算扣除數為9750; 超過100000元的稅率是35%,速算扣除數為14750。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法律客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個體戶個稅稅率具體如下:(壹)查賬征收的1、按營業收入交5%的營業稅2、附加稅費(1)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的7%繳納;(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3%繳納;(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1%繳納;(4)按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的超額累進稅率。(二)個體工商戶納稅標準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三)核定征收的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壹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也就是按區域、地段、面積、設備等核定給妳壹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開具發票金額小於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收,開具發票超過定額的,超過部分按規定補繳稅款。如果達不到增值稅起征點的(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以上就是關於個體戶個稅稅率,所以稅率要根據銷售貨物的銷售額和咨詢業務的營業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