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公司轉讓股權,股權轉讓所得會涉及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壹、企業所得稅
(壹)企業在進行壹般性股權(包括轉讓股權或股份)交易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幹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的有關規定執行。股權轉讓方應分享的被投資單位的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余公積,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收益,不應確認為股利收益。
(二)企業清算或轉讓全資子公司或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企業改制所得稅業務若幹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8)9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投資者在被投資單位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中的份額,應當確認為投資者的股利。為避免對稅後利潤重復征稅,影響企業重組活動,允許上述股息收入在計算投資者股權轉讓收入時,從轉讓收入中扣除。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5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已提取減值、折舊或壞賬準備的資產,在申報相關準備金納稅時已增加的,應允許對相關資產轉讓、處置已沖減的相關準備金進行相反的納稅調整。因此,企業清算或轉讓子公司(或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全部股權時,被清算或被轉讓企業應根據以往應納稅所得額壞賬準備等資產減值準備的金額,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增加未分配利潤,轉讓方(或投資方)應根據享有的權益份額確認為股利收入。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損益的所得稅處理
(四)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收入或損失,是指企業股權投資收回、轉讓或清算的收入扣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並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五)企業因股權投資的收回、轉讓或者清算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個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和投資轉讓收益,超過部分可以無限期結轉以後納稅年度。
第二,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
(壹)以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投資入股,並與投資者利潤分配共同分擔投資風險的,不征收營業稅。
(2)自2003年6月65438+10月1日起,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
第三,契稅
根據規定,股權轉讓中,單位和個人承擔企業股權,企業土地、房屋所有權不轉移,不征收契稅;在增資擴股過程中,以土地和房屋所有權作為股份或作為對企業的出資征收契稅。
第四,印花稅
股權轉讓的稅收。目前股權轉讓有兩種情況:壹種是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交易或管理的企業股權轉讓,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應按3‰的稅率征收。二、未在滬深交易所交易或管理的企業股權轉讓,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91]國稅發諾)第十條執行。1),日期為1年9月,以雙方為準。
股權轉讓涉稅問答
壹、企業股權投資差額所得稅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所得稅差異處理問題的批復》(國[1999]554號)規定,壹個企業為取得另壹個企業股權所支付的全部費用,屬於股權投資支出,不得計入被投資企業的當期費用, 也不得通過折舊或者攤銷分期計入投資企業的費用,應當作為股權投資的計稅成本,在以後轉讓股權或者收回投資時使用。 即稅法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與按照持股比例計算的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所產生的任何股權投資差額,不予確認。企業在會計核算中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其產生的股權投資差額的借方余額符合會計制度和相關準則的規定。
二。企業應何時確認股權轉讓收入?
答:企業轉讓股權收入的確認,應當采取與轉讓其他資產相同的原則,即所轉讓股權所有權的風險和報酬實質上已經轉移給買方,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在會計實務中,只有在能夠滿足保護各方權益的所有條件時,才能確認股權轉讓收入。這些條件包括:出售協議已經股東大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已與買方辦理必要的財產交接手續;已取得大部分貨款(壹般在50%以上);企業不能再從持有的股權中獲取利益,承擔風險。值得註意的是,相關股權轉讓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在滿足上述條件並取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文件的情況下,方可確認股權轉讓收入。
三、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損益如何處理企業所得稅?
答:(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幹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的規定:
(1)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收益或損失,是指股權投資收回、轉讓或清算的收益扣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並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被投資企業向投資者支付的分配款項超過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低於投資者投資成本的,視同投資回收,沖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同投資者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並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2)被投資企業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結轉彌補;投資企業不得調整和減少其投資成本,也不得確認投資損失。
(三)企業因股權投資的收回、轉讓或者清算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個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和投資轉讓收益,超過部分可以無限期結轉以後納稅年度。
(2)企業暫不確認資產轉讓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幹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合並分立業務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9)。企業在合並、分立等重組業務中,取得溢價或非股權支付的,應當將所轉讓或處置資產中包含的溢價或非股權支付對應的增值確認為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三)企業進行整體資產重組,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幹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第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接受企業取得被轉讓企業資產的成本,可以按照評估確認價值確定,不進行納稅調整。
六、股權轉讓如何征收營業稅
問:我是企業會計,對股權轉讓征收營業稅的政策有壹些疑問。2002年3月,我公司以房地產形式對外投資,與被投資公司共擔經營風險。由於近期企業經濟效益下滑,領導決定於2003年6月5438+10月收回投資,獲得股權轉讓收益300萬元。最近聽說股權轉讓營業稅的征收有壹些新政策出臺。請詳細說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用於投資入股,參與受贈方利潤分配,* * *分擔投資風險,不征收營業稅。本次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同時,《營業稅稅目註釋(試行稿)》第八條、第九條中與本通知內容不壹致的規定予以廢止。本通知自2003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執行。《營業稅稅目註釋(試行稿)》第八條和第九條明確規定,以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投資,參與投資者利潤分配,共擔投資風險的行業,不征收營業稅。但是,股權轉讓應當繳納營業稅。本規定自6月1994 65438+10月1日起執行。
因此,妳企業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涉及不動產的轉讓,股權轉讓發生在5438年6月+2003年10月,應適用新規定,不能再征收營業稅。如果妳企業股權轉讓發生在2003年6月5438+10月1之前,仍應按照《營業稅銷售不動產稅目註釋(試行稿)》的有關規定,按照營業稅銷售不動產稅目計算營業稅。
員工轉讓公司股份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趙先生是壹家企業的員工。他想知道,如果以低於股票面值的價格轉讓企業改制時購買的股票,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個人所得稅按照財產轉讓取得的項目,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財產轉讓所得,以財產轉讓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合理費用是指納稅人在轉讓財產過程中按照有關規定支付的費用,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資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證券的財產原值是指買入時按照規定支付的相關費用。
需要註意的是,在計算應繳納的稅款時,必須提供相關的法律文件。因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合法憑證而無法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核定財產原值。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