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戶的增值稅率:開票前,與付款人溝通。 個體工商戶開具的專用發票的稅率與普通納稅人開具的專用發票的稅率不同。 除租金發票稅率為5%外,其他專用發票稅率為3%。
2.因此,經常有個體戶拿著開具的專用發票去稅務局作廢。 原因是對方不接受3%稅率的專用發票,而需要6%、11%、17%稅率的專用發票。
1.法律規定: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2.申請代開發票的範圍和對象: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凡辦理國家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申請開具與其經營範圍相對應的購貨發票。但是,銷售貨物和提供應稅勞務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向國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補發發票:已辦理國家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如需開具增值稅應稅行為,可向其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征收率為3%,其他企業只能抵扣3%
3.代開專用發票所需文件:開具發票驗收單應當加蓋公章; 客戶公司的開票信息和開票明細(貨品名稱、數量、單價和金額,最好有銷售合同); 國稅復印件、公章、發票專用章(財務章)
4.申請開票:凡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與其經營範圍相對應的采購普通發票,但在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務、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以及稅法規定的其他商業活動(餐飲、娛樂業除外),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納稅人雖已領購發票,但因臨時取得超出領購發票用途範圍或超出領購發票開具限額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被稅務機關依法代收發票或者停止銷售發票的納稅人需要開具發票取得營業收入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納稅人來本轄區臨時從事經營活動,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向當地稅務機關報檢登記。稅務登記管理辦法,根據稅務總局關於外出經營的指示,自行領取發票和開具發票;由於業務量小,計費頻率低,您可以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計費
5.代為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開具發票的申請,申請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個人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至取得稅務登記之日的營業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代為開具發票。主管稅務機關對應當辦理稅務登記但未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從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對其需開具發票的營業收入開具發票。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後取得稅務機關登記證之日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個人暫時取得所得,需要開具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代為開具發票。
6.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不得通過專用設備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需用紅字開具 需要註意的是發票是自己開的還是稅務機關開的, 發票金額為提供施工服務所取得的全部價款及加價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