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工商戶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分季預繳的,納稅人在每個季度終了後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
2、納稅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也可以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申報稅款;
3、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4、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壹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
個體戶稅務申報的流程:
1、登錄稅務局官方網站或移動端應用;
2、選擇相應的稅種和申報期限;
3、填寫申報表格,包括收入、成本、費用等相關信息;
4、核對填報信息無誤後,提交申報表格;
5、等待系統審核,如有疑問,按照提示進行修改;
6、審核通過後,根據系統計算的稅款進行繳納;
7、保存電子申報憑證,作為備查文件。
綜上所述,個體戶三個月申報壹次的申報方法包括分季預繳稅款並在每個季度終了後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可以選擇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或采取郵寄、數據電文等方式申報稅款,同時還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並進行社會公示。對於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壹年起需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
第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合夥企業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分月預繳的,納稅人在每月終了後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分季預繳的,納稅人在每個季度終了後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納稅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在3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