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開具無欠稅證明?
壹、電子稅務局辦理
登錄深圳市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證明開具-稅費證明開具-開具無欠稅證明填寫申請表。系統自動帶出納稅人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後點擊開具無欠稅證明提交申請。提交成功,點擊下載無欠稅證明,下載打印無欠稅證明。
二、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無欠稅證明》的,辦稅人員持有效身份證件直接申請開具,無需提供登記證照副本或稅務登記證副本。
未辦理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無欠稅證明》的,區分以下情況提供相關有效證件:
(壹)單位納稅人和個體工商戶,提供市場監管部門或其他登記機關發放的登記證照副本或稅務登記證副本,以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二)自然人納稅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托他人代為申請開具的,還需壹並提供委托書、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
註意:1.此證明根據稅務機關稅收征管信息系統記載信息出具。2.總公司開具的《無欠稅證明》壹並關聯其下屬分公司的欠稅情形。3.自然人開具的《無欠稅證明》壹並關聯其名下個體工商戶和登記註冊類型為私營獨資企業的欠稅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