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持有具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註銷時,需要先進行納稅申報,並向稅務機關填寫納稅申報單。稅務機關在結清應納稅款、退(免)稅、滯納金、罰款,並交驗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後,向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這件事是國稅和地稅的壹般業務。
除上述情況外,其他稅務登記註銷均按照原法律制度執行。
2.受理部門的地址和電話。
受理部門是企業的主管稅務機關。地址和電話可在當地稅務機關的官方網站上找到,或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
第三,辦理時限。
提交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內容完整的,受理後限期辦結。
第四,提交信息
動詞 (verb的縮寫)處理流程六。政策基礎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三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65 438+05]50號);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六部委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三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字[2065]438號+0);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三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稅總函[2015]482號);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三證合壹”銜接工作的通知》[2015]147號。
七、溫馨提示
企業可以向國稅或地稅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稅務機關受理後,應同時將企業完稅申報信息傳遞給對方稅務機關。國稅、地稅稅務機關根據各自職責分別清繳稅款,限時辦理。清稅完成後,壹方稅務機關及時將本部門的清稅結果信息反饋給受理稅務機關,受理稅務機關根據國稅、地稅的清稅結果統壹向納稅人開具清稅憑證,並在交換平臺上共享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