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戶攜帶稅務登記證、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到當地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發票。
2、個體戶在服務大廳辦理稅務登記,領取稅務登記證後,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購買發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後,先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向申請人開具發票領購簿。
3.申請人到主管地稅機關領取並按要求填寫《納稅人領購發票種類申請表》,然後將申請表連同相關材料壹並提交。
4.經地稅機關核準後,申請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購買發票,並下載開票軟件,根據自己的需要開具發票。
壹、如何識別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經依法核準登記,從事工商經營的家庭或者住戶。個體工商戶也可以設立字號,並以其字號開展活動;農村承包經營戶是指作為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合同規定從事商品經營的家庭或聯戶。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他們的債務在個體企業中由個人財產承擔,在家族企業中由家族財產承擔。
二、個體工商戶的法律特征
個體工商戶是個體工商經濟的法律表現,具有以下特征:
個體工商戶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均為個體工商戶。根據法律的相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的主要是城鎮無業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此外,國家機關幹部和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必須依法核準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個體工商戶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個體工商戶轉業、合並、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時,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和政策允許的個體企業。
三、個體工商戶的法律地位
在依法核準登記的範圍內,個體工商戶在個體工商戶經營中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個體工商戶的合法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個體工商戶對其經營資產和合法收入享有所有權。個體工商戶可以在銀行開戶,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有權申請商標專用權,有權簽訂勞動合同,有權雇幫手帶徒弟,也有權姓名權和印鑒權。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必須遵守國家法律,照章納稅,服從工商行政管理。從事非法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必須承擔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憑稅務登記證、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樣式印制的發票專用章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業務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和方式,並在5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領購簿。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的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查。
第十六條臨時需要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憑證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直接向營業地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納稅的,由稅務機關先征稅後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開具發票。
第二十二條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欄目開具,全部壹次性開具並加蓋專用發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的行為:
(壹)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