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納稅是指個體工商戶應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正確建立賬簿,準確進行核算。對賬證件全、核算準確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查賬征收;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具有壹定情形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實行核定征收。
個體戶壹般是稅務機關根據其所在位置規模員工人數銷售商品等等來估算妳的銷售額,然後再給定稅.不論當月的收入多少,有無收入都要按定稅金額來交稅,個體工商戶為定額稅由稅務專管員根據以上情況核定。
個體戶壹般納稅人和壹般納稅人有什麽區別:
1、這個是二種概念,個體戶申請工商戶是以個人或家庭出資經營,取得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的納稅人。
2、而壹般納稅人可分為生產供應商(工廠、企業、公司)或者是中間批發商或者是零售商,3、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計稅方法上也不同,使用的稅率也不壹樣。壹般納稅人壹般是查賬征收,小規模納稅人是核定征收
壹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壹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壹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銷項稅額。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