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保監會統計,2005年保險營銷員平均月收入約為1190元。征稅方式調整後,保險營銷員的稅負普遍降低,保險營銷員和工薪階層的減稅幅度大致相當。收入低於1100元的基本不受此次調整影響;如果收入在1200元到6000元之間,稅負降低的比例比較大,基本在20%-35%之間;對於收入在6000元-20000元之間的高收入者,稅負降低幅度相對穩定,基本在16%左右。
壹萬元提成,不過四五千。
大部分代理商自然歡迎這樣的減負政策,但興奮程度有限:展業成本從25%增加到40%。稅收雖然相對減少了,但仍然有限,本質上沒有太大變化。?某老牌外資保險公司資深壽險代理人郭女士幫記者算了這樣壹筆賬。假設代理商月傭金為654.38+0萬元,扣除5.5%的營業稅,去掉40%的展業成本,剩余的應納稅所得額扣除20%的個人所得稅。其實壹個代理商正常的展會費用包括交通費、通訊費、辦公用品、印刷費、助理費等。,這些都需要代理人自己繳納,外加社保費用。甚至有些索賠的客戶不能去公司做體檢和傷情檢查,需要醫生出診,壹趟200元的費用也由代理人承擔。這樣算下來,壹個代理商壹個月的展業成本至少在四五千元。即使代理每月傭金達到654.38+0萬元,實際也只有4000元。
而且保險公司往往單方面制定和改變代理人管理規定、獎懲制度和福利措施,直接影響代理人的行動甚至收入。所以對於保險代理人來說,真正的收入不是工資單,而是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