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物價局等部門合並而成。市場監督管理局包括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包括註冊登記(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部分地方下放的餐飲服務許可)、食品安全監管、藥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準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等。
工商局的具體工作是什麽?
1、法規部:案件審查食品部:食品安全監管市場部:市場監督經理教育部:黨務人事變動及內部培訓考核公平交易(經濟違法檢查):商標廣告部:消費者權益保護部專門從事商標侵權及違法廣告工作:消費者協會:法律知識宣傳及自我保護意識。
2.個體協會:個體私營企業管理登記分會:公司登記綜合分會:個體工商戶登記、日常檢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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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執法監督,是指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下級機構、派出機構和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及相關行為進行檢查、考核、評議和糾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執法監管適用本規定: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執法監督應當堅持監督執法與促進相結合、糾正錯誤與改進工作相結合的原則,確保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正確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