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車主帶上身份證原件開車去車管所,單位需委拖人在委拖書上蓋公章,受拖人帶上身份證原件同樣壹起去車管所辦理相關資料過戶手續具體如下:
1、機動車過戶轉移登記規定:單位車輛過戶到個人名下:提供相應車輛手續資料,單位公司的組織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組織代碼證年檢在有效期內;
2、單位公司的公章及委托書,委托代理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理人承諾書;
3、車輛登記證書、行駛證、車輛到現場。註明:因為前單位公司被產倒閉單位的組織代碼證沒有年檢是屬於無效證件,不能辦理車輛過戶業務,需要過戶的車輛必須由工商部門和公證處出具證明才能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4、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車輛如果過過戶到自己名下,需要條件如下:
1、賣方單位法人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法人代碼證書須在年審有效期內;
2、買方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賣方單位須按評估價格給買車個人開具有效成交發票;
4、過戶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車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條 第十八條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