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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0日房產新政策什麽時候執行

是從2015年3月31日開始執行。

2015年3月30日下午4點58分,中國人民銀行、住建部、銀監會聯合發布《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將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之前,誰也沒想到政府會用如此大的力度刺激樓市。僅僅10分鐘之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又聯合發布消息,稱從3月31日起,個人住房轉讓免征營業稅的期限由購房超過5年(含5年)下調為超過2年(含2年)。

政策原文:

中國人民銀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進壹步完善個人住房信貸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繼續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滿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的組合貸款,支持居民家庭購買普通自住房。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

二、進壹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三、加強政策指導,做好貫徹落實、監督和政策評估工作。人民銀行、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要按照“因地施策,分類指導”的原則,做好與地方政府的溝通工作,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在國家統壹信貸政策基礎上,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轄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蹤和評估住房信貸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有效防範風險,促進當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外資銀行、村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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