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都可以申請交定額稅。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
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納稅人,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經稅務機關認可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聘請上述機構或者人員有實際困難的,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以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
稅務部門的實際操作: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納稅人雖然建立了帳簿,但帳簿不清,確實無法查賬的,稅務部門根據征管法的規定,核定其應納稅額。
二、個人獨資企業能不能采取定期定額征收
根據《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規定,本辦法適用於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含縣級,下同)批準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定期定額戶)的稅收征收管理;以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款征收管理比照本辦法執行。 所以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含縣級,下同)批準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設置賬簿標準的個人獨資企業可以實行定期定額征收。
三、定期定額征收的流程
(壹) 自行申報
定期定額戶應當在辦理稅務登記後的1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所辦理申報,並自行填報《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納稅定額表》。
對未按照規定期限自行申報的定期定額戶,主管稅務所可以不經過自行申報程序,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方法核定其定額。
(二) 核定定額
主管稅務所應在受理申報後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情況,參考典型調查結果,通過實地調查,采用下列壹種或兩種以上方法核定定額:
1、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2、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3、按照盤點庫存情況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4、按照發票和相關憑據核定;
5、按照銀行經營賬戶資金往來情況測算核定;
6、按照同類行業或類似行業中同規模、同區域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核定;
7、按照從業人員人數核定;
8、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三)定額公示
主管稅務所應當將核定定額的初步結果在辦稅服務廳以公告形式進行公示,還可以在街道、鄉鎮、集貿市場或通過稅務網站等形式公布,接受公眾的監督。
公示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定期定額戶姓名、稅務登記證號,經營地址、行業類別、主管稅務所初步核定的定額、應納稅額、核定日期、定額執行期、稅收管理員、稅務機關監督電話等。公示期限為五個工作日。
(四)上級核準
主管稅務所根據公示意見結果維持或調整定額,並填報《個體工商戶定額核定(匯總)審批表》,將核定情況報稅務分局審核批準。
(五) 下達定額
稅務分局審核批準後,主管稅務所填寫《核定定額通知書》,並送達定期定額戶執行。新開業的個體工商戶,在未接到稅務機關送達的《核定定額通知書》前,應當按月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
(六) 公布定額
主管稅務所將最終確定的定額和應納稅額情況在原公示範圍內進行公布。
以上就是為大家介紹的公司不能定期定額征稅嗎相關內容,公司如果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是不使用與定期定額征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