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稅務檢查,是每年都要進行的,有沒有收入的都要查。
3、只要沒弄虛作假,就不怕檢查。守法經營、依法納稅,這是經營者的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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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工商檢查內容:
1、經營範圍是否與營業執照相符,是否存在無證經營
2、特殊商品是否有經營許可證
3、是否存在經營假冒偽劣
4、營業場所、註冊資本是否與營業執照相符
5、廣告宣傳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欺詐行為
6、商品定價是否存在暴利
二、稅務檢查內容:
1.檢查納稅人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和稅收法規的情況。
2.檢查納稅人遵守財經紀律和財會制度的情況。
3.檢查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管理和經濟核算情況。
4.檢查納稅人遵守和執行稅收征收管理制度的情況,查其有無不按納稅程序辦事和違反征管制度的問題。
三、稅務檢查範圍:
1.檢查納稅人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有關資料,檢查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
2.到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貨物存放地檢查納稅人應納稅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檢查扣繳義務人與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經營情況。
3.責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提供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文件、證明材料和有關資料。
4.詢問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問題和情況。
5.到車站、碼頭、機場、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檢查納稅人托運、郵寄應納稅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的有關單據、憑證和有關資料。
6.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憑全國統壹格式的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稅務機關調查稅收違法案件時,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