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資年終獎:對於企業來說,有壹些費用是可以在納稅之前,列支出來的。股東作為員工可以給自己列支工資,還有年終獎金。個人的綜合所得稅有壹些免征額度,是可以扣除壹部分的,算下來是可以抵壹部分個稅。
領取備用金:很多的差旅費用部分,股東出差的費用都是比較高的, 可以用備用金列為公司的收入支出,不用股東自己用自己的錢。
解決公司自身的利潤問題:很多公司其實都存在利潤虛高的問題,賬目利潤很多,其實真實的利潤沒多少的。很多賬目的支出沒辦法取得成本發票而已,這樣就會導致企業在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時候和後期繳納股東分紅的時候都承擔額外的稅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 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準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後,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範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