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親朋好友互贈紅包的稅收比較寬松,不強制納稅。
已經明確企業向個人發放紅包時,需要對中獎者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義務。企業給個人發紅包有兩種方式:給員工發紅包和給外人發紅包。下面分這兩種情況,分別來說說微信紅包的賬務處理和稅務處理。
(1)給公司員工發紅包。
為了活躍團隊氣氛,公司給員工發的紅包,如春節紅包等,應作為員工福利費核算,計入員工工資並納稅。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信用:現金
(2)給公司外人送紅包。
出於商業原因,如促銷、公司宣傳等。,派發給公司外個人的紅包,可記為公司正常支出(如營銷費用、廣告費用),可按20%的稅率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假設A公司2020年7月推廣產品,向參加產品推介會的嘉賓發放微信紅包10000元。會計分錄如下。
(1)發紅包時的會計分錄
借:銷售費用-營銷費用12500。
貸方:現金10000
貸:其他應付款-預扣稅2500元。
(2)納稅時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預扣稅2500元。
貸款:銀行存款2500。
如果公司對外派發紅包不是因為市場推廣,而是為了維護與客戶和利益相關者的密切關系,此時派發的紅包應計入“業務招待費”,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3)如何計算個稅
有壹個細節是企業在為中獎者代扣代繳稅款時要註意的。如果中獎者的紅包是10000元,企業要代扣代繳稅款2500元(不是2000元,12500×20% = 2500),視同12500元(10000元)。
壹個很現實的問題是,企業給收紅包的人代扣代繳稅款並不容易。首先獲取身份證信息是非常困難的。實踐中,小紅包企業很難嚴格代扣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