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消公司公告需要多長時間?
1.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自行清算的,應當在清算前0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無法通知的,應當予以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投資者申報債權。
2.合夥企業清算人應當自確認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合夥企業解散,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
3.公司合並的,合並各方應當自合並決議作出之日起10日內通知其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5.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3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有權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6.公司解散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65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二、註銷公司的流程
清算
公司的清算,不論其性質如何,均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成立清算組。
2.進行清算。
清算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接管公司財產,關閉公司未了結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余財產,註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並提交清算方案,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清算費用、應付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付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結束清算工作。
清算完成後,可以進行註銷。
註冊
1,註銷公司國地稅登記證。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註銷登記;
需要的材料包括: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股東會決議(內容是註銷公司成立清算組),公司原始檔案,到工商局要的表格。
(這兩個步驟可以同時處理)
3.報紙上的公告(發布45天後公司將被註銷)。註銷報紙公告需到當地市級公開發行報紙辦理。
註銷公告需要提供的材料是1...營業執照復印件,2。公司撤銷股東會決議。
所需資料包括: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公告內容(——公司擬註銷,請各債權人、債務人在報紙刊登後45日內到我公司清算組處理債權債務)。
4、45天後登報,再次向工商局申請註銷。
所需材料包括: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原件復印件)、稅務註銷證明、公司股東會決議、公司清算報告、工商局領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檔案。
5.在質監局註銷代碼證。
所需材料包括:營業執照註銷證明、代碼證原件(原件和復印件)。
至此,公司已經註銷。
在公司註銷的通知期內,壹般在60日內發出通知,通知那些不能被通知清算的債權人。不同類型公司無法通知的債權人確認清算的有效期限不同。個人獨資企業可以在60日內申報清算,合夥企業在45日內不能通知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