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公司購買了壹張金額為200多萬元的高爾夫會員卡。這張卡以後可以轉,公司就是為此買的。會計上怎麽處理?有稅收規定嗎?在會計核算方面,財政部早前發布的《關於高爾夫會員卡財務處理的批復》(財工字[1997]329號)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購買的高爾夫會員卡屬於資本性支出,應作為“其他資產”管理,按照預計受益年限或不低於10年進行等額分期攤銷。但是,目前對於《企業會計制度》如何執行,以及《企業會計準則(2006)》執行後的賬務處理,還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問題的關鍵是發生的費用是確認為資產還是費用。從會計理論發展的某壹階段來看,資產是成本中未被消耗的部分,費用是成本?這個觀點有助於我們分析這個問題。我們對此分析討論如下:(1)如果會員卡是消費,且會員卡只是獲得,即每次消費仍支付壹定的費用,會員卡是有時間限制的。在這種情況下,購買會員卡的費用是費用類的,可以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核算,按會員期攤銷,攤銷費用計入“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等科目。⑵如果屬於消費性質,購買會員卡後才獲得會員資格,每次消費仍需支付壹定的費用,但會員卡長期有效。在這種情況下,購買會員卡的費用也屬於費用性質,可以核算為“長期待攤費用”,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內攤銷(根據企業會計制度,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期限不超過2年,但通常這種情況可以按不低於10年攤銷)。(3)如果屬於消費性質,購買會員卡不僅獲得了會員資格,而且在限定時間內消費是免費的,這種情況下,發生的費用具有資產性質,可以作為“無形資產”核算,按照會員期攤銷,攤銷費用處理同上。(4)屬於投資性質的,即預計會員卡會增值,企業購買的目的是為了增值再轉讓的,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可以將其核算為“其他長期資產”,執行《企業會計準則(2006)》的企業可以按照投資性房地產的有關規定增設“高爾夫會員卡”等科目。5.雖然沒有投資價值,但也不是單純的消費。購買的目的是為了再銷售以獲取差價,故應作為“存貨”核算,費用不應攤銷,但應按規定計提減值準備。【6】公司買會員卡是為了經典?營,如果酒店沒有自己的高爾夫球場,所以購買了多張會員卡供酒店客戶消費,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作為“無形資產”入賬,其成本按照壹定期限進行攤銷,攤銷後的費用計入“其他業務支出”等。,向客戶收取的租賃費用記入“其他業務收入”。稅收主要涉及發生的費用能否稅前扣除。根據稅法精神,具體分析不同情況:(1)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可以采用壹定方式(如分期攤銷)在稅前扣除;(2)與生產經營無關或者不能證明與生產有關?業務相關的,無論怎麽核算,都不能稅前扣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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