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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保跨省轉移的方法,具體壹點。

先在東莞完成轉移手續,然後在家裏社保局開戶,這樣就可以完成銜接了。

但是如果有中斷,還是要在家裏的社保中心還。

附件: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條件:

1,男50周歲以下,女40周歲以下(年齡以本人身份證為準,本人檔案如有異議);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保險;3、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4.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原參保地前次繳費年限滿10年的,或者因未滿10年轉入戶籍所在地。

(1)、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出去。

1.參保人跨省流動前,參保單位應核對其基本信息,填寫《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和《信息核對清單》,並加蓋公章。申報單位經本人簽字確認後,報社保機構專門管理員審核。

2.參保單位攜帶:(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3)戶口簿復印件;(4)參保繳費憑證申請及信息核對單,我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3.參保人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轉移,出示《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絡函》。

4.我局收到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後,核對相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郵寄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②省級統籌範圍內跨區市轉出。

1.被保險人在省級統籌範圍內跨區市流動前,由參保單位核對其基本信息,填寫《參保繳費憑證及信息申領清單》,並加蓋公章。申報單位經本人簽字確認後,報社保機構專門管理員審核。

2.參保單位攜帶:(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3)戶口簿復印件;(四)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及信息核對清單向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參保人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移接續,並出示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4.原參保單位攜帶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到我局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③轉移過程

1.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到我市就業後,應按規定在社保機構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辦理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並給予個人編號。

2.參保單位申請轉移時,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並提供:(1)轉移地社保經辦機構印制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3)戶口簿復印件;(4)新建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和個人編號;(5)經縣級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調動的,提供調動指令。

3.對符合轉移條件的,社保經辦機構受理後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通過郵寄方式發送至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

4、我局收到原社保機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為其辦理轉移手續,並將情況通知參保單位。

5.轉移時有重復繳費的,經本人書面申請,保留其中壹項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其他關系同期清零。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4)、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省內。

1.參保人到我市就業後,應按規定在社保機構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辦理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並給予個人編號。

2.參保單位申請轉移時,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並提供:(1)轉移地社保經辦機構印制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3)戶口簿復印件;(4)新建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和個人編號;(5)經縣級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調動的,提供調動指令。

3.對符合轉移條件的,社保經辦機構受理後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參保人帶回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4、參保單位攜帶原社保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函》,到我局辦理其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手續。

5.轉移時有重復繳費的,經本人書面申請,保留其中壹項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其他關系同期清零。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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