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所有權的正常轉讓
1.營業稅(稅率5.6%,由賣方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剛剛發布2015二手房營業稅最新政策:
《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
(壹)個人將購買不滿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與該住房購買價款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2)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標準、免稅的具體程序、購買住房的時間、發票的開具、差額扣稅證明、以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等相關稅收管理規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房價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財政部建設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若幹具體問題的通知》
③本通知自2065438年3月31日起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2號)同時廢止。
如果出售的房產是非住宅,如商鋪、寫字樓、廠房等,無論是否已滿2年,都全額征收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65438+交易總額的0%或兩次交易差額的20%,由賣方支付)
征收條件個人住房轉讓所得稅以家庭為單位出售非唯壹住房繳納。這裏有兩個條件:①家庭唯壹住所。②購買時間在5年以上。如果兩個條件同時滿足,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不滿足任何壹個條件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出售的房產是非住宅房產,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3.印花稅(稅率1%,買賣雙方平分)
但從2009年開始,國家暫免征收。
4.契稅(基本稅率3%,優惠稅率1.5%和1%,由買方支付)
征收方式:按基準稅率征收交易總額的3%,買受人首次購買面積小於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繳納交易總額的1%,買受人首次購買面積大於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繳納交易總額的1.5%。
5.其他稅費
如交易費、房產證和土地證費用、地圖匹配費、貸款費和中介費等。,根據房屋委員會的政策或市場情況來解決。
第二,贈與轉讓
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不管是什麽房產都要交全額契稅。
第三,不動產交易的繼承、轉讓、析產不征稅。
溫馨提示:以上二手房交易稅費計算方法,僅供參考。由於各地政策可能不同,請以當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