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增值稅
公司賣車屬於商品銷售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法》規定,增值稅是對企業生產、流通環節中增加的價值征收的壹種消費稅。公司賣車需要繳納增值稅,稅率為17%。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銷售額(含稅)× 17% = 應納稅額,其中銷售額為車輛售價(含稅)。
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公司賣車是二手車,那麽增值稅稅率為3%。
2. 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企業所得利潤征收的壹種稅費,公司賣車也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所得額 × 25% = 應納稅額,其中應納稅所得額為公司賣車所得的銷售收入減去相關成本和費用後的凈利潤。
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公司賣車的車輛是固定資產,那麽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可以采用攤銷法,將車輛的折舊費用計入成本,從而降低納稅額。
除了以上兩種稅費,如果公司賣車的過程中涉及到車輛過戶、車輛保險等費用,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繳納相應的車輛過戶費、車輛保險費等其他費用。
需要註意的是,以上稅費和費用僅供參考,具體的稅費和費用計算應根據相關法規和政策進行計算,並在納稅申報時遵守相關規定。建議公司在賣車前咨詢專業稅務師,以確保納稅合規。
法律依據: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壹)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