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年未報稅,會被轉到非正常納稅人,所得稅、營業稅要罰款,趕緊去辦理補稅,越快越好。
違反納稅申報規定的法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壹)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帳簿或者保管記帳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壹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對納稅申報作了如下規定: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第二十七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
經核準延期辦理前款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並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
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註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
本條第壹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
第十七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和其他存款帳戶,並將其全部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
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帳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並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帳戶帳號。
稅務機關依法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開立帳戶的情況時,有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擴展資料:
人民網北京6月13日電 據工商管理總局消息,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過多,擠占了社會資源,增加了行政成本,導致企業數據失真,不利於政府掌握地方經濟實際情況,影響政府客觀科學決策。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實“寬進嚴管”工作要求,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加快建立“僵屍企業”強制退出機制。
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工商總局、稅務總局今日下發《關於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通過清理工作,喚醒壹批,規範壹批,吊銷壹批,引導企業守法誠信經營,凈化市場環境。
通知明確,清理工作的對象是連續兩個年度未依法報送年度報告且未進行納稅申報的企業,工商部門通過發布通知公告、到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現場檢查等方式,逐壹核實情況,依法開展清理工作。清理的方式包括督促補報年度報告、納稅申報、變更企業登記事項、吊銷營業執照等。
對於被列入清理範圍的企業,在核實情況的基礎上,分類規範處理:
壹是對於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能夠取得聯系的企業,要督促其及時履行法定義務。
二是清理對象存在已辦理清算備案或已進入破產程序等情形的,可以從清理範圍中剔除。
三是對於長期未開展經營活動、經現場檢查在其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且連續兩年未報稅的公司,工商部門可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通知指出,各地工商、稅務部門將通過網絡專線、電子政務平臺等多種方式,建立企業登記備案、股權變動、失聯企業、未報稅企業等信息交換機制。工商部門將稅務機關提供的非正常戶信息中符合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條件的相關企業予以公示,稅務部門通過工商部門提供的企業年報等相關信息查找系統內非正常狀態但尚在經營的企業。
通知指出,在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前,相關企業重新辦理涉稅事宜的,經稅務部門通知,或者重新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年報事宜的,工商部門終止相應的行政處罰程序。
人民網-兩部委:在全國範圍內清理連續兩年未納稅的"僵屍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