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老保險 單位繳費比例為13%,個人繳費比例為8%;
2、醫療保險 單位繳費比例為1.6%,個人繳費比例為0.5%;
3、失業保險 單位繳費比例0.5%,個人繳費比例為0.2%;
4、工傷保險 單位繳費比例根據行業標準繳納,個人不繳納;
5、生育保險 單位繳費比例為0.7%,個人不繳納。
6、住院補償醫療 單位繳費比例為1.5%,個人不繳納。
7、醫保個人賬戶 單位繳費比例3%,個人繳費比例為1.5%。
1.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第三條 個人繳費基數下限不調整,繼續按2019社保年度標準執行,即東莞社會養老保險下限為3376元/月;機關養老保險下限為3803元/月。
2.個人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然後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月具體繳納的金額取決於當年的繳費基數。如:北京市2018年社保,以北京本市上壹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693.4元、失業保險費101.6元、基本醫療保險414.9元。參照《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3.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標準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社保繳費比例:養老保險單位繳費16%,個人8%;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只由用人單位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