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領取並填寫《停業申請審批表》和《稅務文書附送資料清單》;
2、 持以下資料:①稅務登記證副本;②《發票領購簿》;③尚未查驗繳銷的發票和收款收據;④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⑤《停業申請審批表》;⑥《稅務文書附送資料清單》,到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辦理暫停營業手續;
3、 到辦稅服務廳“發票發售”窗口辦理發票繳銷手續;
4、 到辦稅服務廳“申報征收”窗口辦理稅款征收手續;
5、 將《停業申請審批表》交稅務分局分管局長審簽後,交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錄入電腦,並領取《核準停業通知書》。
公司停業員工補償具體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綜上所述,對停業期滿未申請延期復業的納稅人,主動實施復業處理,視為正常營業納稅人管理。將原封存的稅務登記證件交納稅人。
法律依據:
《稅務登記管理力法》第二十三條
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納稅人的停業期限不得超過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