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歇業,只是公司暫時的停止壹切業務,想恢復時向有關部門申請復業即可正常營業了。需要明白壹點,公司歇業不等同與公司註銷,此時公司的法人資格還是存在的。實踐中要想公司歇業,就需要辦理相關的手續,下面我就為您詳細介紹。
公司歇業如何辦理
壹、提出申請
納稅人在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期內,向稅務登記管理環節提出申請,領取並填寫《停業登記表》。 (壹)納稅人持填寫完畢的《停業登記表》到發票管理環節、征收環節、稽查環節分別辦妥以下手續: 1、持《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普通發票領購簿》和空白發票,到發票管理環節辦理封存發票事宜; 2、有在查案件的,到稽查環節辦理結案事宜; 3、到征收環節辦理清稅證明。 (二)將各環節簽字的《停業登記表》連同下列資料交稅務登記管理環節: 1、納稅人若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提交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停業的文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要求停業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的停業文件; 3、主管稅務機關原發放的稅務登記證件; 4、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它資料、證件。二、受理審核
稅務登記管理環節受理納稅人填寫完畢的表格及有關資料,審閱填報的表格及有關資料是否符合要求。三、停業處理
確認申請停業的納稅人稅款已結清、發票已繳銷,封存其稅務登記證件,報領導批準後,核準其停業申請,制作《核準停業通知書》四、復業處理
(壹)納稅人按期復業的,以核準停業期止日期作為復業日期;提前復業的,以提前復業的日期作為復業日期。將原封存的稅務登記證件交納稅人。 (二)對停業期滿未申請延期復業的納稅人,主動實施復業處理,視為正常營業納稅人管理。將原封存的稅務登記證件交納稅人。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 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營業,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第二十壹條 企業法人辦理註銷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註銷登記報告、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後,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並將註銷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 第二十二條 企業法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滿六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滿壹年的,視同歇業,登記主管機關應當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並將註銷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 以上即為公司歇業以及復業的具體流程,由流程可以看出,其與公司的巨大區別,公司註銷若想要重新開業需重新辦理所有的工商手續,就不是復業那麽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