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是國家統壹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下面是我整理的關於城區義務教育接收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及轉學 通知 ,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壹、招生原則
(壹)統籌規劃。根據城區公辦小學、初中壹年級招生規模,結合城南城北學校實際,由廣安市廣安區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報經市人民政府審定批準。
(二)安排入學。對符合在城區公辦學校就讀條件的進城經商務工人員子女,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到相對就近學校入學。
(三)嚴控班額。城區公辦小學、初中起始年級要嚴控大班額。
(四)嚴控轉學。進城經商務工人員子女轉學申請每學年秋季集中受理壹次,中途不辦理轉學。
招生區域內城區戶籍學生按照《廣安市廣安區人民政府關於2017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接收城區戶籍學生入學及轉學的公告》執行。
二、適用對象
進城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廣安城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用本公告。
本公告所稱進城經商務工人員,是指在廣安城區固定居住的經商務工的非廣安城區戶籍人員。
小學新生須是在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入學的適齡兒童。
三、辦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壹)進城經商人員子女入學及轉學
適用本公告的進城經商人員為其子女申請入學,於8月20日—25日由其監護人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登記點登記、初審(城南指定登記點:小學為長樂小學和廣安中學實驗學校、初中為廣安友誼中學五福校區和廣安中學實驗學校;城北指定登記點:小學為厚街小學、初中為中石油希望學校),填報《廣安市廣安區進城經商人員子女就學申請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復印件,由學校和相關部門進行入學資格初審;8月26日—27日,學校對初審合格的學生進行復核並匯總造冊;8月28日—29日,學校公示審核合格的新生名單;8月30日-31日,審核合格的新生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1.持證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持證人在城區的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若無購房憑證,須出示在公安部門登記備案的城區居住證明;
3.持證人及其子女同壹戶籍的原籍戶口簿;
4.持證人經過年審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含納稅憑證或免稅憑證);
5.持證人經營場所證明(產權證或門市租賃合同);
6.持證人截止本年8月31日,已在城區經營時間達1年及以上的證明(以營業執照登記時間或工商部門的證明為準)。
適用本公告的進城經商人員為其子女申請轉學,於8月31日到指定學校聯系,學校對其轉學條件進行審核(與入學條件相同),符合條件的須提交經過雙方學校和相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章的轉學手續(提交原件)。
(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及轉學
適用本公告的進城務工人員為其子女申請入學,於8月20日—25日由其監護人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登記點登記、初審(城南指定登記點:小學為長樂小學和廣安中學實驗學校、初中為廣安友誼中學五福校區和廣安中學實驗學校;城北指定登記點:小學為厚街小學、初中為中石油希望學校),填報《廣安市廣安區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申請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復印件,由學校和相關部門進行入學資格初審;8月26日—27日,學校對初審合格的學生進行復核並匯總造冊;8月28日—29日,學校公示審核合格的新生名單;8月30日-31日,審核合格的新生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在城區的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若無購房憑證,須出示在公安部門登記備案的城區居住證明;
3.申請人及其子女同壹戶籍的原籍戶口簿;
4.申請人與城區用人單位簽定的勞務用工協議以及由用人單位購買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社保部門提供證明材料);
5.申請人截止本年8月31日,已在城區連續務工1年及以上且現仍在該單位務工的證明(以用人單位出具的證明為準),由用人單位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且申請入學當月仍處於持續繳納狀態的證明(以社保部門提供的證明材料為準)。
適用本公告的進城務工人員為其子女申請轉學,於8月31日到指定學校聯系,學校對其轉學條件進行審核(與入學條件相同),符合條件的須提交經過雙方學校和相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章的轉學手續(提交原件)。
四、入學區域劃分
(壹)城北經商務工人員子女就讀小學統壹安排在厚街小學,就讀初中統壹安排在中石油希望學校。
(二)城南經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分區域安排。翠屏山、高巖山體以西(北起翠屏山隧道城北出口,南至廣門路與建安北路交叉口),建安路(北起與廣門路交界處南至與金安大道交界處)、金安大道(北起與建安路交界處南至與朝陽大道交界處)、朝陽大道(北起與金安大道交界處)中線以西所屬城南區域經商務工人員子女讀小學統壹安排在長樂小學、就讀初中統壹安排在廣安友誼中學五福校區;建安路(北起與廣門路交界處南至與金安大道交界處)、金安大道(北起與建安路交界處南至與朝陽大道交界處)、朝陽大道(北起與金安大道交界處)中線以東所屬城南區域經商務工人員子女讀小學和初中統壹安排在廣安中學實驗學校。
五、紀律及監督
(壹)區政府派出監督小組蹲點各招生學校進行監督,受理不按規定招生、接收轉學的舉報並及時查處,保證今年小學、初中壹年級進城經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和轉學工作有序進行。
(二)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將取消其在城區入學資格,安排其自行回原戶籍所在地學校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