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收賬款的處理:壹是加大催收力度,在清算期內收回;第二,要有足夠的證據來應對可能出現的壞賬損失;三是在股權清算時將可收回的應收賬款轉讓給股東,以沖抵應返還的實收資本。
2.應付賬款:企業註銷時,資產資不抵債,應付賬款有余額,但無力支付。取消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第四條規定,扣除資產的計稅依據、清算費用和相關稅費後的余額,加上債務清償損益,
第五條規定,企業全部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或者交易價格,應當扣除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清償清算所得稅、以前年度所欠稅款和其他稅款,清償企業債務,按照規定計算可分配給所有者的剩余資產。
公司註銷未分配利潤是否需要繳納個稅?
如果公司註銷有未分配利潤,首先要查看公司清算收入是否有余額,如果有余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需要看公司屬於個人獨資企業還是個人合夥企業。兩種個人所得稅的處理方式不同。
壹、個人獨資合夥的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若幹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第十六條規定,企業清算時,投資者應當在註銷工商登記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結清有關稅務事項。企業清算所得視同年度生產經營所得,由投資者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上述清算收入是指全部資產或財產的公允價值扣除所有清算費用、損失、負債和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潤後,超過實收資本的部分,即企業註銷後的余額。
在這種情況下,個人從個人獨資企業取得的利潤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不是個人獨資企業或個人合夥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第四條規定,企業全部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扣除計稅依據、清算費用和資產相關稅費後的余額,加上債務清償損益,為清算收入。
企業應將清算所得作為壹個獨立的納稅年度計算。
同時,對於個人投資者從企業清算收入中分配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實質是個人從公司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按照股息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個人所得的範圍: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財務工作中,公司想註銷,應收應付應該如何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