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註銷程序是公司自己發起的,至少需要1年才能重新使用。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
申請登記的企業名稱與下列情形的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記主管機關不予核準:
(壹)企業被撤銷未滿3年的;
(二)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未滿3年的;
(三)企業因本條第(壹)、(二)項所列原因以外的原因辦理註銷登記未滿1年的。
註銷公司的步驟
清算
公司在向登記機關辦理註銷手續前,必須依法進行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處理公司事務,了結民事訴訟,清理債權債務,分配剩余財產。
公司的清算,不論其性質如何,均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成立清算組。
2.進行清算。
清算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接管公司財產,關閉公司未了結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余財產,註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並提交清算方案,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清算費用、應付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付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結束清算工作。
清算完成後,可以進行註銷。
註冊
在註銷過程中,公司需要到以下七個部門或機構註銷相應的賬戶:
1.社保局:查是否有未繳納的社保費用,然後註銷公司社保賬戶。
稅務局:檢查是否有未繳納的稅款或費用,然後註銷公司的國稅和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要在報紙上自行刊登,宣布公司即將註銷。
4.工商局:辦理公司備案註銷,註銷營業執照。
5.開戶銀行:註銷公司開戶許可證、基本銀行賬戶和其他賬戶。
6.質監局:去質監局註銷公司的證照,比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註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印章本身可以不上交)。
通過邊肖的安排可以知道,如果註銷程序是公司自己發起的,那麽至少需要1年才能重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