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公務員工資要交個稅嗎

公務員工資要交個稅嗎

公務員工資要交個稅。

我國財政收支兩條線,不會因為公務員工資由政府發放就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公務員的收入和其他職業的公民收入壹樣,都是要納稅的當然工薪收入適用3500的免征額這個是大家都知道的,即工資裏超過3500的部分才征稅公務員的收入很大壹部分可能不是工資,而是壹些補貼或者津貼、補助等等,這壹部分名目的收入通常是不征稅的。

公務員基本的工資收入沒有到達扣稅標準,那些節日補助、通訊補貼等各種津貼、補貼等不用計入應納稅部分 根據法律規定,除國家列明的免稅項目外,所有補貼、津貼都應並入當月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新聞圖片中出現的那些項目均不屬於免稅項目。

現行免稅的補貼、津貼有:

①中國科學院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中國工程院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

②國家發給特殊貢獻專家的政府特殊津貼;

③遠洋運輸船員夥食費;

④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主要包括: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壹、如何計算公務員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乘稅率-速算扣除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五險壹金)-5000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六金-繳稅

扣除標準:2018年10月份起,個稅按50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二、減免稅優惠政策

1、《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簡稱《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壹款第三項、第七項規定: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及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幹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時,免征個人所得稅。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號)規定: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於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定:對個人按《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9部委令第162號)規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貨幣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三、征稅的政策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單獨作為壹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對從超出國家規定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或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等壹並列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壹)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 上一篇:公司壹般用什麽印章?它們的功能和法律效力是什麽?
  • 下一篇:2017佛山契稅減免政策條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