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建立以來,招錄機關會同衛生行政部門普遍制定並發布了《公務員體檢辦法》。公務員體檢應當在招錄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醫院要切實負起責任,選派業務精湛、作風優良的醫務人員從事體檢工作。
主任醫師應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負責體檢的醫務人員應堅持原則,嚴格執行體檢標準。主任醫師應根據體檢情況作出體檢結論。體檢醫院應加蓋公章。在體檢中遇到疑難問題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和承擔宴席、吉祥檔體檢的醫院要妥善處理。
對於難以診斷的疾病,醫院可以組織專家做進壹步檢查。允許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要求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驗只能進行壹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公務員政審。
公務員政審在體檢合格後進行。國家公務員政審主要強調考生的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法制觀念強。壹般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政審不合格:有違背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惡劣的。
涉嫌犯罪尚未查明的;直系血親或者對我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我無法與他們劃清界限的;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中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人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錄用考核的對象是考核合格、體檢合格的人員。聘用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品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道德修養;考核的重點是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現和與擬增補崗位相關的實踐經驗。政審有兩種方式,即面審和函審。
(來源: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