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1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3-2級)、正部級正職、正省級正職(4-3級)、副部級正職、正省級正職(5-4級)、司局級正職、首席巡視員(7-5級)、司局級副職、助理巡視員(8-6級)、處級正職、縣級正職。
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11-8級)、處級正職、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12-9級)、處級副職、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13-9級)、科員(14-9級)、科員(15-10級)。
國家公務員的報名條件是中國人,中國國籍;18周歲35周歲以下,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公務員的界定標準和範圍;
第壹,依法履行公職。
即依法從事公務活動的人,不是為自己工作,也不是為私人企業或組織工作。這裏的“法”是廣義的“法”,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等。
二、納入國家行政編制。
僅僅通過履行公職是無法做出明確定義的。有壹些人在國營機構工作。他們也從事公務活動,但不在國家行政編制序列內,所以不能認定為公務員。必須是列入國家行政編制序列,履行公職的人員。
三、由國家財政負擔的工資福利。
國家為他們提供工資、退休、福利等保障。公務員屬於國家財政供養的人,但不是所有財政供養的人都是公務員。財政供養人員的很大壹部分,比如公立學校的老師,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雖然他們的工資福利由國家承擔,但他們並不是公務員,因為他們不具備另外兩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