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以公司名義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公司的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賬戶、壹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號或者經營者名義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應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存款人憑個人身份證件以自然人名義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郵政儲蓄機構為銀行卡業務開立的賬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擴展數據賬戶可以用這種方式處理,但要註意稅務風險:
1.如果打電話給公司的相關方,比如法人、股東、股東家屬等。,如果長期不清理往來賬目,可能會被稅務機關視為股息,按照0.20的金額繳納股息個人所得稅也是變相的註冊資本抽逃;
2.同樣,用公款給個人買車輛,享受這種對房子的照顧,也算是分紅;
3,最好不要直接辦個人卡,確實需要錢,可以寫幾次現金支票,這樣風險小很多,可操作性強。新的財稅改革壹定要重視,私自把公司資金轉個人資金不是交稅的問題。在正常流程中,公司繳納增值稅和所得稅後,會向股東分紅,分紅可以轉讓給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個人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