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公職人員只要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與本人管轄範圍沒有關聯就沒有關系,如果妳領導幹部,需按照個人報告事項報告單位。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 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四)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五)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對批評、申訴、控告、檢舉進行壓制或者打擊報復;
(七)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八)貪汙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九)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
(十)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壹)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十三)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四)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
(十六)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十七)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十八)違紀違法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