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利用受理終端或網上支付接口,以虛構交易、虛假價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手段向指定付款人支付貨幣資金。;
2,第二種是公務和提現的情況!
即非法為他人提供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套現或者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轉為個人賬戶的服務;
3.第三種是支票兌現情況!
俗稱“支票串現金”,即非法為他人提供支票兌現服務。
此外,《規定》第四項規定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其他情形,以適應支付結算方式變化的需要。
2最低違法所得超過5萬,或者非法經營所得超過250萬,構成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
最低違法所得超過25萬元,或者違法經營所得超過654.38+02.5萬元,構成非法經營行為“情節特別嚴重”!
單位犯罪,要罰款,責任人要定罪!
單位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定罪處罰!
4實施時間:2019年2月1!
央行通知了!加強賬戶管理!
2月12日,央行發布《關於註銷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通知》(銀發[2065 438+09]41號),內容非常明確:加強銀行賬戶資金管控,註銷開戶許可證!
2019年底前徹底註銷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為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確保全國批量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工作安全實施:
政策焦點
提醒:2月起,個人銀行轉賬管理將更加嚴格。尤其是那些還在用私人賬戶發工資的老板,還有那些超限額的銀行賬戶,壹定要小心!
還想提醒壹下,個人交易5萬以上,轉賬20萬以上,可能會受到大額可疑監控。
這意味著個人賬戶的大額交易和異常流動將受到央行的監控和管理;其中,不僅有銀行賬戶的收支、網上銀行的收支記錄,還有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記錄。
以後個人在支付寶或微信購物消費超過5萬元,轉賬超過20萬元,就有可能被納入大額可疑交易進行監控。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以下三種情況將被列為重點對象:
(1)單筆轉移支付或累計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2)私人對私人或私人對公共,單筆轉賬支付或當日累計交易20萬元以上;
(3)無論誰對誰錯,當日進行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現金交易和等值654.38+0萬美元以上(含654.38+0萬美元)外幣交易。
本文主要針對企業、
所以會計人員壹定要註意!
最後提醒各位老板和會計小心轉賬問題,不要心存僥幸。現在稅務局和銀行的信息是同步的,違規很容易被發現...如果想節稅,就應該采取合法合規的方式,而不是走私戶口來逃稅。金稅三期下,任何銀行都不會包庇任何企業,哪怕是自己的大客戶。只要發現賬戶可疑,就必須向稅務舉報,因為個人賬戶很大,很可疑。
銀行不報,稅遲早會找上,性質不壹樣。那麽企業在銀行的哪些交易行為容易被發現呢?當然是壹些避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