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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私鹽是什麽?

問題1:為什麽古代賣私鹽是死罪?中國古代的私鹽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不合理的食鹽專賣制度的直接產物,這種制度出現在春秋末期和戰國時期。其發展可分為兩個階段:中唐以前的初步發展期和中唐以後的泛濫期。中唐以前,雖然出現了私鹽問題,但並不突出,這與財政對鹽利的依賴性不強、制鹽技術不發達、私鹽成本高密切相關。中唐以後,私鹽成為壹個普遍的社會經濟問題,主要表現在鹽利控制的加強、制鹽技術的進步和私人成本的降低。

壹、中國古代私鹽的生產

所謂私鹽,是指違反政府有關禁令,私自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鹽。私鹽的產生和泛濫,通常與官方的鹽業政策,尤其是食鹽專營政策密切相關。總的來說,在食鹽由民間自由生產、運輸和銷售的時期,並沒有由政府壟斷的官鹽,所以也就沒有私鹽。所以私鹽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食鹽專賣制度(政策)的直接產物。所謂食鹽專營制度,就是* * *直接或間接控制食鹽的生產和流通,壟斷食鹽利益的制度。

中國古代被法律禁止的私鹽最早出現在什麽時候、什麽地方、什麽樣的人身上,歷史不詳。壹般認為,鹽是西漢武帝元壽四年(公元前119年)官員出售的,在鹽分官私之前,禁止私煮。我認為私鹽不僅與政府對食鹽利益的壟斷有關,也是在* * * *實行食鹽專賣政策後才出現的,而中國古代食鹽專賣的實施早在春秋時期的齊國就開始了,齊桓公的管仲被認為是中國食鹽專賣政策的創始人。

那麽,食鹽專營是否必然導致食鹽走私?那不壹定。如果食鹽專營政策對百姓利益無害或者鹽商在百姓可以容忍的範圍內有利可圖,那麽私鹽就沒有滋生的土壤。管仲推行的鹽專賣政策是民鹽政策,官收、官運、官銷。這種鹽政策規定,在鹽的生產中,鼓勵民眾自制,官員提出高價收購或征收低稅,讓生產者受益分享,從而調動其生產積極性。實踐證明。這招有效。根據管道?《解》篇描寫齊國允許其人煮海水制鹽,煮海水者歸。比如城裏人,也就是煮鹽的人多,就像去趕集壹樣。在食鹽的運銷中,雖然是政府經手,口管,但是收上來的食鹽價格並不高,通常是在每升食鹽的成本價上加壹兩元,有的人只收半塊錢。這種無形的、適度的做法,既讓食鹽的收益上了頂,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又讓消費者很難感覺到鹽稅對他們來說已經成為壹種過重的負擔。

管仲的食鹽專營政策充分考慮了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因此深受民眾歡迎。歷史:管仲設置輕重魚鹽利益,以濟貧、育才、安民。這就從根本上避免了非法制鹽的可能。試想,如果生產者和消費者的利益都能得到充分保障,非法制鹽、販鹽還有什麽市場?能有什麽利潤?唯壹的就是高風險高成本。所以我們翻遍了這壹時期的相關文獻,確實找不到任何關於齊桓公統治時期齊國制造販賣私鹽的文獻記載,也沒有相關的禁止條款。可見,食鹽專營政策能否導致私鹽的產生,取決於這壹制度是否為私鹽的生產和販運提供了條件,即是否過度侵害了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以下事實就是壹個很好的例子。

它也在齊國,但時間是在春秋末期的齊景公。由於龔景暴虐的貪婪,他想覆蓋世界上所有的財富和利益來支持他自己的私人利益。他壟斷了山海所有的東西,包括鹽,希望保留。他壹改以前的鹽制為官制的例子,攫取百姓利益,同時向廣大消費者征收苛捐雜稅,使百姓飽受病痛之苦。在這種情況下,妳希望人民不要冒險制售私鹽嗎?雖然沒有確切的史料證明,但齊景公的所作所為使我們有理由相信,此時存在非法食鹽的極大可能性。

我們也可以以戰國時期的秦國為例。商鞅變法時,秦國實行比齊國更嚴格的食鹽專賣...> & gt

問題2:古代歷史上為什麽禁止販賣私鹽?因為在古代,鹽非常重要。清朝以前是冷兵器時代,最重要的是鐵,處於同樣的地位。鹽和鐵在中國古代壹直是壟斷的。

中國封建社會* * *為了打擊富商大賈,增加財政收入,對鹽鐵實行壟斷政策。它起源於春秋時期齊國管仲提出的“關山海”政策,即鹽鐵壹起獨占。秦商鞅變法,控制山澤利益,還實行鹽鐵專賣。當時山海生產主要是鹽和鐵,政府壟斷經營,價格中含稅,百姓無法避稅,也沒有感受到。漢初開放私營,使鹽鐵商比諸侯還富。出於財政壓力和對商人“不居公之急”的反感,漢武帝在桑弘羊的主持下“籠絡鹽鐵”,將鹽鐵生意收歸國有,壟斷經營。在生產鹽鐵的地方,設置鹽官、鐵官進行管理。食鹽專賣是鹽民在政府監督下生產,由政府以固定價格收購,由政府運銷。鐵壟斷將鐵礦石開采、鋼鐵冶煉、鐵的鑄造和銷售等所有環節都置於政府的統壹管理之下。東漢廢除了鹽鐵專賣,實行賦稅制度。三國兩晉註重特購,南北朝恢復賦稅制度。從隋朝到唐初,取消了鹽的特別稅,像其他商品壹樣征收城稅。唐朝安史之亂後,由於財政困難,再次實行食鹽專營。此後歷代都加強了對鹽的專賣,對鐵實行稅制,不再與鹽同等對待。鹽鐵壟斷使封建國家獲得了可觀的利益,尤其是鹽,壹直是封建王朝牢牢掌握的最重要的壟斷商品,其收入是歷代王朝重要的財政來源。

問題三:古代走私非法食鹽是什麽罪?中國歷代打擊非法食鹽。漢武帝時期,走私者被告知“鈦左腳趾不在他的貨物之內”。“鈦左趾”就是在左趾上掛壹個6斤重的鐵夾子,“無其器”就是沒收生產工具,煮鹽的工具在當年也是相當值錢的。唐代“淮北設十三監”,是走私犯。走私者要殺頭,連相關官員也要坐。五代時鹽法最爽,壹斤兩走私鹽就能是正法。宋朝稍微寬壹點,但是斬首的標準只有三斤或者十斤。

明朝時,朱元璋對貪官的打擊力度為史上之最,動不動就殺頭,甚至“扒皮”“辱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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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四:古代官鹽和私鹽的區別和由來?1.官鹽和私鹽有什麽區別?官鹽和私鹽的主要區別在於供應渠道不同。官鹽由鹽業專營公司包裝批發。私鹽通過鹽業公司以外的渠道進入市場。加不加碘只是壹個噱頭。其實碘在儲存和烹飪過程中很容易流失,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而壹些私鹽,質量和官鹽壹樣,還加了碘。2.* * *為什麽要禁私鹽?有壹個數據顯示,生產食鹽的公司利潤很低,甚至虧損,但是鹽業公司在官鹽銷售中獲得的利潤在2000%左右(具體數據我忘了,後面再補充)。這麽大的利潤,* * *當然是禁止私鹽的。3.現在有沒有非法食鹽?是的。但是很少。

問題五:為什麽古代賣私鹽要砍頭?據說在唐朝,鹽業還是最大的國有企業,軍費的100%靠鹽稅。那是壹個財務支柱。

目前壹袋鹽幾塊錢,壹斤鹽的價格只相當於壹斤大米。如果在古代,壹斤鹽的價格至少相當於50斤-100斤大米的價格,否則國家哪裏能收稅?

估計古代開采技術落後,深井鹵水提取成本比較高。同時,海鹽中雜質多,難以提純,無法大規模生產,只能由國家控制。

問題6:古代走私鹽是什麽?有哪些組織比較厲害?所謂私鹽,是指違反政府有關禁令,私自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鹽。私鹽的產生和泛濫,通常與官方的鹽業政策,尤其是食鹽專營政策密切相關。總的來說,在食鹽由民間自由生產、運輸和銷售的時期,並沒有由政府壟斷的官鹽,所以也就沒有私鹽。所以私鹽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食鹽專賣制度(政策)的直接產物。所謂食鹽專營制度,就是* * *直接或間接控制食鹽的生產和流通,壟斷食鹽利益的制度。

主要是因為走私鹽影響稅收,因為鹽是必需品,而且成本低,利潤高。尤其是在內陸地區,如果人們忍不住走私鹽,很多奸商就會趁機高價賣鹽,百姓就吃不上鹽了,身體也會變差。而且漢武帝在位期間,因為商人不肯捐錢給朝廷,鹽的利潤又高,漢武帝就把鹽收歸國有,所以禁止走私鹽。

鹽幫,顧名思義,就是賣鹽的走私者。

鹽幫,私鹽之流,是相對於中國從古到今的“鹽鐵官營”而言的。

鹽幫的產生有其特殊的歷史背景和意義。中國古代的鹽,從開采到銷售都是由政府控制的。不允許私人進入鹽的領域,這是刑法明確規定的。所以中國古代的鹽壹直是由政府壟斷的。但由於封建社會的特殊環境,古代國家往往要面臨反復征戰、興修水利、建立邊防的問題。這些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和人力。所以這個時候如果有有錢人主動捐款甚至主動承包完成工程。壹些紳士頒發了賣鹽許可證,允許他們為運輸官員賣鹽。甚至可以獲得徭役減免之類的豁免。所以最初的鹽幫是官方承認的鹽幫。但由於封建社會法制的不完善和官官勾結,官方鹽務管理部門與鹽幫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於是出現了所謂的“私鹽”。但是,鹽幫得到政府認可是不爭的事實。因此,鹽幫的出現具有壹定的歷史意義和地位。

鹽幫的興起始於漢代的江淮流域,販運路線分為南北和東西兩線。後來南北運河壹般都北上漠北。東西壹般順著長江到西北青藏地區。

鹹菜與鹹菜的文化差異:

鹽幫美食和鹽幫文化是中華文明中壹顆璀璨的明星,“恐龍之鄉”造就了自貢的神秘。自貢有2000多年的鹽業歷史,在中國鹽業發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素有“千年鹽都”、“恐龍小鎮”、“南方燈光城”之稱。自貢是鹽幫菜和鹽幫文化的發源地。鹽幫菜以“味濃香濃,麻辣鮮* * *”聞名天下,贏得了“吃在四川,嘗在自貢”的美譽。在漫長的鹽業發展過程中,自貢人銳意進取,樂觀向上,形成了積極向上的鹽幫文化。在自貢,自流井、貢井、鹽廳、鹽史博物館、鹽古鎮訴說著千百年來鹽都的滄桑與變遷,也折射出鹽幫文化的深刻內涵。

文化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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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7:古代為什麽不能賣私鹽?因為在古代,鹽非常重要。清朝以前是冷兵器時代,最重要的是鐵,處於同樣的地位。鹽和鐵在中國古代壹直是壟斷的。

中國封建社會* * *為了打擊富商大賈,增加財政收入,對鹽鐵實行壟斷政策。它起源於春秋時期齊國管仲提出的“關山海”政策,即鹽鐵壹起獨占。秦商鞅變法,控制山澤利益,還實行鹽鐵專賣。當時山海生產主要是鹽和鐵,政府壟斷經營,價格中含稅,百姓無法避稅,也沒有感受到。漢初開放私營,使鹽鐵商比諸侯還富。出於財政壓力和對商人“不居公之急”的反感,漢武帝在桑弘羊的主持下“籠絡鹽鐵”,將鹽鐵生意收歸國有,壟斷經營。在生產鹽鐵的地方,設置鹽官、鐵官進行管理。食鹽專賣是鹽民在政府監督下生產,由政府以固定價格收購,由政府運銷。鐵壟斷將鐵礦石開采、鋼鐵冶煉、鐵的鑄造和銷售等所有環節都置於政府的統壹管理之下。東漢廢除了鹽鐵專賣,實行賦稅制度。三國兩晉註重特購,南北朝恢復賦稅制度。從隋朝到唐初,取消了鹽的特別稅,像其他商品壹樣征收城稅。唐朝安史之亂後,由於財政困難,再次實行食鹽專營。此後歷代都加強了對鹽的專賣,對鐵實行稅制,不再與鹽同等對待。鹽鐵壟斷使封建國家獲得了可觀的利潤,尤其是鹽,壹直是封建王朝牢牢掌握的最重要的壟斷商品,其收入是歷代王朝重要的財政來源。

問題8:為什麽自古以來就不允許有賣私鹽的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不合理的食鹽專賣制度的直接產物,出現在春秋末期和戰國時期。其發展可分為兩個階段,中唐以前的初步發展期和中唐以後的泛濫期。中唐以前,雖然出現了私鹽問題,但並不突出,這與財政對鹽利的依賴性不強、制鹽技術不發達、私鹽成本高密切相關。中唐以後,私鹽成為壹個普遍的社會經濟問題,主要表現在鹽利控制的加強、制鹽技術的進步和私人成本的降低。中國古代被法律禁止的私鹽最早出現在什麽時候、什麽地方、什麽樣的人身上,歷史不詳。壹般認為,鹽是西漢武帝元壽四年(公元前119年)官員出售的,在鹽分官私之前,禁止私煮。我認為私鹽不僅與政府對食鹽利益的壟斷有關,也是在* * * *實行食鹽專賣政策後才出現的,而中國古代食鹽專賣的實施早在春秋時期的齊國就開始了,齊桓公的管仲被認為是中國食鹽專賣政策的創始人。到了近代,鹽業仍分官營和民營。在不同的歷史時期,販賣私鹽都是違法的。在古代,非法走私食鹽的主要目的是控制鹽業稅收;目前,走私鹽是非法的,因為它也關系到人民的健康。現代私鹽,俗稱原鹽、潘鹽,是未經加工的礦鹽,特點是碘含量遠低於國標,有害雜質較多。外觀呈粗顆粒、黑色(晶瑩剔透,加碘鹽呈白色)。私鹽往往含有過量的礦物質元素,長期攝入對健康危害極大。如果未精制的井鹽中氯化鋇含量高,吃了會引起四肢麻木,導致肌肉和關節疾病;如果私鹽是苦的,多半含有過多的鎂和鈣,食用後會引起胃腸不適、腹痛、腹瀉。更何況私鹽壹般不含碘或者很少。因為中國人飲食中碘的攝入量普遍較低,所以吃碘鹽是改變這種狀況的最好辦法。如果經常吃私鹽,可能導致地方性甲狀腺腫,母親缺碘,可能造成嬰兒智力低下、生長緩慢、癡呆,成年女性缺碘可能影響生長發育。

問題9:為什麽古代對鹽的管制如此嚴厲,只允許官方銷售,而販賣私鹽是死罪?為什麽鹽在古代如此重要。生活必需品,壟斷,就像今天的煙草稅壹樣,只能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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