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稅能收上80%就不錯了,皇帝也沒什麽辦法,明朝中後期皇帝的費用受到內閣的嚴格限制,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清就不同了,建國前派軍隊搶,建國後農民欠稅最重會被淩遲處死,秀才欠了壹文稅就被奪去功名,因此民間流傳“秀才不值壹文”的說法。
崇禎時期的賦稅同滿清初期對比
按照郝晉說的情況,當時加派遼餉九百萬,剿餉停罷可不算,練餉七百三十多萬[事實上練餉也只征收了五年就停止了],則額外多加了壹千六百多萬。這筆額外征收的賦稅,真的很多麽?是否真能當得起橫征暴斂的評價?
不妨看壹在正常時期的明朝政府的財政收入是多少
萬歷初期的“兩稅收入實征白銀266萬7680兩,若將本色米按照時價(米壹石價銀壹兩,麥壹石價銀0.8兩)。則兩稅收入可達2217萬7358兩,商業稅收入包括鹽稅250萬兩,茶稅10余萬兩、市舶稅4萬兩、通過稅60萬兩、營業稅20萬兩,總額不過340萬兩”[《萬歷礦監稅使原因再探》林楓《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2.1]
農業稅收是2217萬兩,商業稅收是340萬兩[萬歷時期商業稅收最多的時候是480萬兩,由此大概可以估計出,明朝政府如果不附加額外的稅收那財政收入總計大概在2500萬兩到三千萬兩之間浮動,崇禎時期應當相差不遠。
而額外征收的遼餉加練餉就有1600萬,已經在原本財政總收入的壹半以上,如此看來這額外加的稅收確實是很多了。但如果就這樣來看問題,難免得出錯誤的結論。問題的關鍵是明朝政府原本的稅收就相當的低!正如我們在文章以前的部分曾經引用過的陳支平的話“自從明初洪武年間根據宋元以來的征賦情況制定了所謂的賦稅原額以來,雖然明代經過壹二百年的社會發展,人口不斷增長,土地不斷開墾,但是政府所能賴以征收的賦役的‘原額’,卻基本上是不動的,其實際征收量不但不能隨著人口增長和土地開墾的實際情況而增長,反倒是有所下降的”
“中央政府的財政經不起些微的變故,很快出現入不敷出的困境。”“國家財政用於社會公益的開支並不突出,而壹遇到壹些局部戰爭,國家財政的危機馬上顯現出來。這種捉襟見肘的財政困境,是與壹個人口眾多土地遼闊的中央集權制國家極不相襯的”
可以說明朝政府原本征收的賦稅就過低,這才使得國家稍微遇到自然災害或者大的軍事行動,就陷入難以為繼,捉襟見肘,入不敷出的困境中。這就是在萬歷時期和崇禎時期幾次大規模增加賦稅的背景。如陳支平所說:“明代後期有所謂的‘三餉’加派,可以算是封建社會晚期最臭名昭著的田賦加收了,但心平氣和的分析,三餉所加,不過每畝‘九厘’銀,按明末的糧價折算,尚不足十斤稻谷,這在明末的畝產量中所占的比例,微乎其微,但是無論是明人、清人、或是今人,好象都認為明代的滅亡,三餉加派是壹個重要的原因。而當國家發生戰爭時,適量的增加賦稅並非全無道理
[關於明代稅率高低以及各種攤牌的具體分析,見後文,這裏待補,以何種方式插入尚需思考]
即便我們把明朝的糧食賦稅乘以三倍,那也不過是十分之壹的稅率,完全在百姓可以承受的範圍之內,也就是說對明朝政府來說,可以增加的賦稅,即便僅僅是糧食稅收就至少可以有四千萬兩白銀多。而崇禎時期額外增加的賦稅即便最多的時候也不過是2000萬兩不到,而大部分的時間僅僅只有壹個九百萬兩的遼餉,把這樣的壹個稅收當成是橫征暴斂,甚至說成是百姓無法忍受,是明朝滅亡的壹個重大原因,只能是笑話之談!
其實即便是稍微動動腦子就能做出壹個判斷,象明朝這麽大的壹個國家,所征收的賦稅居然連應付國防開銷,都如此吃力,如此緊張,如果這樣的賦稅算重的話,那就真是見鬼了!無論和同時期的西方比,還是和日本比,明朝時期的賦稅尤其是崇禎時期的賦稅和所謂橫征暴斂根本扯不上半點關系!
如果這還不能說明問題的話,我們不放再把崇禎時期和滿清建立初期做個對比。
滿清入關的時候很做了壹番漂亮文章,比如順治元年七月,在人類歷史上也可以排到前三名的民族屠殺的劊子手多爾袞下諭:“前朝弊政厲民最甚者,莫如加派遼餉,以致民窮盜起,而復加剿餉,再為各邊抽練,而後加練餉。惟此三餉,數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自順治元年為始,凡正額之外,壹切加派,如遼餉、剿餉、練餉及召買米豆盡行蠲免。……如有官吏朦朧混征暗派者,察實糾參,必殺無赦!”
是冠冕堂皇,漂亮至極。但是實際情形又如何呢?
“然而,蠲免‘三餉’的諭旨並未嚴格加以貫徹。除多爾袞邊外築城加派9省額外錢糧250余萬兩、順治親政命抵額糧,及順治末壹度加征練餉,應當指出的是,占“三餉”總額1/3的遼餉停征未久,即‘以前項遼餉在萬歷年間加派,故復照舊派征’也就是說,在實際執行中被停征的僅剿餉、練餉而已。”
這裏說練餉只是壹度加征,所以沒算進去,但其實是應該算進去的,否則的話,崇禎也只不過是壹度加征而已。關於加征剿餉的情況,顧的南明史中是有所提及的“順治十八年還食言自肥,恢復了明朝剿餉,加賦五百多萬兩”。此外清朝還多了壹個名目,就是沿海遷界把“上自遼東,下至廣東”的瀕海幾十裏的沿海地區全部掃蕩成白地,且不說這些沿海地區本身人力物力財力的滅絕性損失已經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光是這些地區被掃蕩成白地後,本身的賦稅也被轉嫁到其他地區,僅僅福建廣東兩省農業賦稅加起來每年就在五十萬兩以上,如果把所有商業賦稅(其中鹽稅是重頭)以及所有其他沿海省份損失的稅收加起來,恐怕兩百萬的是比較保守的數字,“清政府采取了責令界內居民攤賠的辦法來彌補部分缺額。“其(界外)四十裏之歲課,同邑***償之。至有所償過於其土著者。……自江南達東粵數千裏,鹽場在界內者勿論,其界外缺額商賠之”。“惟以浙、閩、山東等處因遷而缺之課額均攤於蘇、松不遷之地,曰攤派,而鹽課之額極重矣”。”
此外滿清通過搶劫掠奪這種方式隱性方式收取的軍餉更是難以衡量,根據《中國農學史》
“清軍在征服中國各地的過程中,‘大兵所至,田舍壹空’。經濟最稱發達的江浙地區,更遭受異常殘酷的焚殺和掠奪,揚州、江陰、嘉定、蘇州、嘉興、金華幾個經濟繁盛都市,差不多都被焚殺精光”[p85]
“滿州貴族對漢人的統治是極其野蠻的,在征服中國的過程中,到處劫掠燒殺,破壞生產,在北京,附近以至山東、河南境內又大量圈占土地***達168-527頃,牧場和各省六萬多頃的駐防旗田還不在內。許多漢人被滿州貴族強迫為耕奴[p88][《中國農學史》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農業遺產研究室南京農學院編著科學出版社1984]
清兵所到之處,許多地方是被燒光,殺光,搶光,由此折合成的賦稅恐怕是在千萬兩級別以上。
但現在所有這些我們都先不去考慮,不妨給吳思留點面子,給滿清留點面子,我們只來算壹筆簡單的帳,假設滿清在不加遼餉,不加剿餉,不加遷界攤賠的情況下,僅僅征收萬歷時期原額賦稅的情況下,給人民造成的實際負擔是壹個什麽結果。根據《明代與清初耕地數的歷史比較》壹文的介紹,滿清建立統治之後,全國的耕地面積比起明朝時期有急劇的減少(至於由人口大量損失造成的農業人口的損失更是難以估量,保守估計,明代崇禎時期,全國人口在兩億左右,而滿清在康熙初期的人口可能不到五千萬,人口損失四分之三以上)。萬歷三十六年,明朝的耕地面積是1161萬8948頃,等於11億6189萬多畝土地,而清代順治十八年,全國耕地數量是500多萬頃,也就是五億多畝(事實上即使到了康熙二十多年的時候,由於三藩之亂以及沿海遷界的關系,耕地仍舊是這個水平)[p308],考慮到崇禎時期由於遼東陜西等地的戰爭,耕地減少壹億畝的話是比較合理的估算,那麽即便到崇禎末期,全國耕地仍應在10億畝左右,而順治十八年相比崇禎時期,耕地損失在50%左右。(有些省份,比如四川在滿清的屠戮之下,幾乎是全部拋荒,“民無遺類,地盡拋荒’,“康熙六年,四川總督苗澄在奏疏中寫道‘蜀省自屠戮以後,百裏之內絕無人煙’”,誰屠戮的,當然是滿清自己屠戮,被某些人說成是屠四川兇手的張獻忠死掉的時間已經離苗澄寫這個奏疏二十多年了!還有如河南雲南貴州這些省市這些地區幾乎都是滅絕性的損失)
而順治十八年,滿清征收的農業賦稅有多少呢?“清前期田賦以征銀為主,也征收壹定的米、麥、豆、草等實物。田賦收數,順治十八年(1661年)為銀2157萬余兩、糧648萬石;”[清前期財政概述作者:史誌宏 /article.php/3879]
這個賦稅對比壹下“萬歷初期‘兩稅收入實征白銀266萬7680兩,若將本色米按照時價(米壹石價銀壹兩,麥壹石價銀0.8兩)。則兩稅收入可達2217萬7358兩”
如果按照糧壹石價值銀子壹兩來計算,則滿清這壹年征收的賦稅可達到2800多萬兩,比明朝經濟最發達的萬歷初期征收的賦稅還要多。當然這裏面可能還有通貨膨脹的因素,但總體上出入應該不大!
以相當於明代百分之五十的耕地而承受明代百分之壹百還多的賦稅,僅僅按此計算滿清時期百姓承擔的賦稅就已經是明代正常時期的壹倍多了,而崇禎時期,即便是增收賦稅最多的年份,也從來沒有真正達到過這樣壹個比例。
如果再考慮滿清通過其他途徑搜刮剝削的百姓財產,比如沿海遷界,屠城搶劫,圈地,逃人追捕等等更是難以衡量。這裏的其他方面,比如沿海遷界等問題,我們在後面專論清朝的部分,還會加以專門論述,但追捕逃人,這裏不妨引用《清代經濟簡史》中的壹些話簡單介紹壹下情況,“由於逃人‘關系到旗下資生使喚’,清官方視之為‘清朝第壹急務’。嚴懲逃窩,廣事株連。所謂‘壹捕十家皆滅門’,喪身亡家的不知幾千萬人,‘地方各官革職降級的不計其數’”
“從清初逃人律的內容可以看到,對逃人的懲治較入關前‘四次逃者方行處死’為重;對窩主的懲治較對逃人為重大,不但首次即正法或流徙寧古塔,家戶入官。而且殃及鄰裏,甚至殃及傭工、賃房、留宿之家”
而逃人在清初的苛政中還算是比較輕的,同沿海遷界這些比起來只能算小巫與大巫了。
光是羅列數字,可能大家對滿清初期的情況還不能有壹個形象的認識,我們不妨引用壹些當時人的記載。看看請初百姓的負擔究竟重到了何等程度
“康熙十九年(1680年)顧亭林指出關中情況‘以今所睹國維人表,視昔(指崇禎末)十不得二三,而民窮財盡,又信徙而無算矣。……至有六旬老婦,七歲孤兒,挈米四升,赴營千裏,於是強者鹿挺,弱者雉經,闔門而聚哭投河”
註意這是發生在康熙十九年時候的情況,也就是所謂的康熙盛世,這個康熙盛世的關中情形,居然比崇禎末還要慘,這大概給某些無恥歌功頌德的齷齪文人壹記耳光吧
再看看葉夢珠《閱世編》的記載
“清初‘賠累既窮,鞭笞日受,不得已而貸營錢、借當錢、掇米錢,借壹還百,竟不能清理,家業蕩然,性命殉之’”
葉夢珠是上海人,他記錄的是中國經濟最發達的江南地區的情況,“‘賠累既窮,鞭笞日受,不得已而貸營錢、借當錢、掇米錢,借壹還百,竟不能清理,家業蕩然,性命殉之’”
在滿清的搜刮壓迫,橫征暴斂之下,不是賦稅征收多少比例的問題,而是“家業蕩然,性命殉之”,崇禎時期的江南,發生過類似的情況沒有,壹個也沒有!
孟森著《奏銷案》
“明江南田賦雖重。但常拖欠,而清奏銷案。悉列江南紳衿壹萬三千余人,號曰抗糧,既而盡行褫革,發本處枷責,鞭撲紛紛,衣冠掃地。如某探花(葉方藹)欠壹錢,亦被黜,民間有‘探花不值壹文錢’之謠”
這樣的事情在明代崇禎時期是不可想象的!壹萬三千人並不是壹個小數目,滿清不會象明朝政府那麽客氣,明朝拖欠賦稅幾乎是家常便飯,名義上是那麽多,真正能收上來的,恐怕有壹半就不錯了,而滿清的話,妳要敢拖欠壹丁半點,那就對不起來,屠刀馬上就懸在妳的脖子上。
滿清雍正編寫的《大義覺迷錄》中還記載了呂留良的壹句話“今日之窮,為羲皇以來所僅見”,這句話本是作為呂留良大逆不道的罪狀被雍正憤憤無比的提及,但無意中卻也保留了當時人的壹些真實記載(難怪乾隆壹上臺就趕緊把他老爹費了壹番苦心編寫出來的書當成禁書銷毀,他這個當兒子的知道他們滿清的那些什麽狗屁盛世都是建立在謊言之上,有壹句真話流傳後世,哪怕是作為反面教材,那也是相當的威脅),呂留良主要生活在明末到康熙這段時期,他說的今日自然是指他在說這話的時候所生活的康熙時期。明朝滅亡的時候,他似乎和少年英雄夏完淳同歲,是十四歲還是十六歲,說“羲皇以來”自然是有些誇張了,畢竟他出生以前的時代,他也沒親眼見過,無從比較,但至少崇禎時代他是經歷過的,康熙時代他也是親身經歷,所謂“今日之窮,為羲皇以來所僅見”,有壹點大概是肯定的,在呂留良眼中,這個所謂康熙盛世其實是比他青少年時代見過的崇禎時期還要窮的多!這句話,也從側面說明了,百姓在滿清統治下生活之窮困之艱苦!
如果我們說滿清從順治中期到康熙二十年左右的時間裏,百姓所承受的各種負擔總計起來,平均下來應該在崇禎時期的三倍乃至四倍左右(對個別地區就不是三倍四倍的問題了,而是全部財產乃至生命都徹底損失的問題),這應當不是誇張的說法。然而這樣的負擔顯然並沒有讓滿清政府因此垮臺,反而是使他們穩固了自己的統治。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大致可以看出,從橫向比較來看,崇禎時期的賦稅,比起同期的西方國家,比起日本來,實在並不算重;從縱向比較來看,比起入關後的滿清那種窮兇極惡。瘋狂至極的搜刮剝削,敲骨吸髓,橫征暴斂來,崇禎時期增加的那點賦稅就更算不得什麽?
關於崇禎的內帑問題
皇帝真有那麽好
明末三餉
明亡原因分析------崇禎也沒有責任
所謂的“康乾盛世”幾乎無年不饑
中國古代統治者真有那麽壞嗎?
崇禎時期的賦稅同滿清初期對比
明朝的賦稅那麽低為什麽還會激起大規模起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