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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以公允價格轉讓股權需要繳稅嗎?

法律主觀性:

股東轉讓股權時可以自由協商轉讓價格,但如果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如平價、低價轉讓等。)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每股凈資產或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對應的凈資產份額進行核定。股權轉讓的第壹個稅收特征是企業股權轉讓稅收流失嚴重。是否納稅,繳納什麽稅,如何計算繳納,這種行為發生時容易被很多納稅人忽略。第二,股權轉讓行為具有偶發性。股權轉讓對於企業來說是壹個重大的變革,並不是每個企業都會發生。對於壹個企業來說,股權轉讓壹般情況下不會頻繁發生。因此,無論是對企業還是稅務機關來說,股權轉讓的涉稅業務都不是常規業務,在壹定程度上是偶發性的。第三,股權轉讓行為具有隱蔽性。有的納稅人對股權轉讓的納稅義務了解不多,沒有及時申報股權轉讓的應稅行為,稅務機關無法及時了解和掌握企業的股權轉讓行為;也有相當壹部分股權轉讓者納稅意識淡薄,心存僥幸,為了避稅而故意隱瞞股權轉讓行為。然而,稅務企業的信息不對稱使得稅務機關難以組織有效的事前監控,稅收監管往往滯後。第四,股權轉讓價格往往是虛假的。由於股權轉讓價格直接關系到股權轉讓方的切身利益,股權轉讓方主觀上具有隱瞞股權轉讓價格的動機。對於稅務部門來說,需要核實股權轉讓價格的真實性,但目前我國還沒有形成有效的社會評價機制。企業股權轉讓的納稅義務應該繳納哪些稅?(1)印花稅股權轉讓頻率不高,很多納稅人不知道股權轉讓文書需要蓋章。事實上,印花稅作為壹種行為稅,只要納稅人開具並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的應稅憑證,就必須加蓋印花。股權轉讓出具的憑證屬於印花稅稅目,即“財產轉讓憑證”稅目中的“財產所有權”,按照所含金額蓋章。(二)個人所得稅很多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對股權轉讓過程中可能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存在片面的認識,認為只要自然人股東以平價或低價的形式轉讓股權,就沒有收入,不需要申報繳納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甚至有些受讓方在支付轉讓方(原自然人股東)時並不知道自己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給雙方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和損失。現在我整理壹下相關政策。1,適用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九項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八條第九項規定,股權轉讓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2.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以壹次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就股權轉讓所得而言,其應納稅所得額=股權轉讓價格-股權稅費成本-印花稅及其他與股權轉讓相關的稅費。3.稅率。《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財產轉讓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4.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繳納,由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代扣代繳。股權轉讓,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5.納稅申報。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款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代扣代繳稅款,按時繳庫,並專項記錄備查。同時,《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扣繳的稅款,應當於次月十五日內上繳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6、主管稅務機關。國〔2009〕285號第三條規定:個人股東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為企業變更股權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7.公平價格和低價轉讓的稅收政策。國稅函〔2009〕285號文件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如果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如平價、低價轉讓等。)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每股凈資產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或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進行核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壹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但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日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既無住所又無居所,或者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83日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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