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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濟南市落戶辦理條件新政策

2017年,想要在濟南落戶有什麽政策。濟南落戶的條件是什麽。落戶濟南有哪些人群是可以申請的。我給大家整理了關於2017年濟南市落戶新政策,希望妳們喜歡!

 濟南 畢業 生落戶政策

 新引進的頂尖人才最高可獲1億元綜合資助

《實施意見》中指出,濟南將實施頂尖人才集聚計劃,對新引進或培養的國內外頂尖人才和團隊,給予最高1億元的綜合資助。對新當選和全職引進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等層次的國內外頂尖人才,給予500萬元生活補貼。

聚焦十大產業,以“高精尖缺”為導向,著力培養濟南本土重點產業領軍人才和團隊,並給予最高300萬元項目經費資助;給予引進的金融人才最高100萬元的生活補貼;推進市場化引才,設立海外人才工作聯絡站,實施重大引才服務外包,對為濟南市引進人才的個人和中介組織給予最高60萬元獎勵。

深化“泉城學者”建設工程,對柔性引進並命名為“泉城學者”的人才,給予每人10萬元生活補貼和最高100萬元的項目扶持資金;對新入選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的配套資金補助。

 引進人才創辦的企業最高可獲500萬元貸款擔保費用補貼

《實施意見》中提出,支持科技人才兼職或離崗創業,事業單位科技人員經單位同意,可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或離崗創業,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相應享受職稱評聘、 保險 等方面待遇。離崗創業期滿後,符合條件的經批準同意可再延長3年;職務發明成果轉化收益可按不少於70%、不超過95%的比例用於獎勵重要貢獻人員及團隊。

鼓勵和允許國有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實現盈利後,連續3-5年每年提取不高於30%的轉化利潤,用於獎勵核心研發人員、團隊成員及有重大貢獻的科技管理人員。

此外,濟南市財政每年出資1000萬元,可給予每個企業最高貸款額度500萬元的擔保費用補貼或部分貼息。

 具有事業身份的高層次人才5年內保留事業身份

根據《實施意見》,濟南將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業專項資金500萬元,支持專業化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認定為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由市財政分別給予壹次性補助200萬元、100萬元。對新引進國內外知名獵頭機構的園區,經評審認定,可以按照每家20萬元的標準給予壹次性獎勵。

設立泉城“人才驛站”,在濟南市範圍調劑500個事業編制作為人才編制“蓄水池”,為來濟創新創業的具有事業身份的高層次人才,在5年內保留其事業身份。

建立招商引資與招才引智協同推進機制,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資實行壹體化考核,縣區從市外全職引進1名“__”“萬人計劃”專家,創業人才、創新人才分別視同完成1億元、6000萬元招商引資任務。從市外全職引進1名省部級創新創業人才工程人選,創業人才、創新人才分別視同完成5000萬元、3000萬元招商引資任務。

 企業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每月可分獲1500元、1000元租房補貼 本科生可落集體戶口

濟南將建立人才“金卡”制度,為高層次人才發放服務金卡,持卡可在創業投資、子女入學、保健醫療、交通社保、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享受到及時高效專項服務。

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可不受原戶籍所在地的限制在濟落戶,與其***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隨遷,不受住所條件、居住年限、年齡等條件限制。

在濟南市人才服務局設立“人才集體戶”,來濟創業或就業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 勞動合同 或依法註冊登記就業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可申請落戶。

同時,濟南將集中建設或儲備壹批人才安居房,作為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周轉房,周轉期5年。根據不同情況為新引進高層次人才提供相應住房保障服務,采取“壹事壹議”的方式,對國家級、省級、市級領軍人才,可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購房補貼或最長免租5年的住房。

為吸引優秀年輕人才來濟,將對企業新引進入戶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的標準連續發放三年租房補貼。新引進的市級以上領軍人才需要購買住房的,可不受戶籍、在濟南市繳納壹定期限社會保險等限購政策影響。

 濟南擬取消購房落戶限制

原標題:濟南擬取消購房落戶:45歲以下本科以上學歷即可

壹、優化落戶政策。

實施範圍為: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大橋和桑梓店街道除外)及歷城區(王舍人、鮑山、郭店、唐冶、港溝、彩石、孫村、臨港、遙墻、董家、巨野河街道及唐王鎮除外)。對上述五區以外常住戶口人員,以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合法所有權或使用權)為基本條件,優先吸納我市經濟發展急需的高層次人才、技術技能型人才、創新創業人員及有能力在該區域穩定就業生活的人群落戶。

1、人才落戶。駐濟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各類企事業單位引進、聘用、招收,符合以下條件之壹的人員,可在該區域落戶:

(1)符合濟南市《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促進人才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中人才分類目錄確定的國內外頂尖人才(A類)、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省級領軍人才(C類)、市級領軍人才(D類)、高級人才(E類),及省、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其他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2)取得博士、碩士學位(含 教育 部認定的 留學 歸國取得同等學位人員),或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技師,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3)50周歲以下,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工人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持有居住證的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4)45周歲以下,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高級職業資格,簽訂勞動合同且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2年,並持有居住證的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5)45周歲以下,具有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或本科學歷(含教育部認定的留學歸國取得同等學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持有居住證的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6)40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專、中專學歷(含職業院校及教育部認定的留學歸國取得同等學歷人員),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分別滿1年、2年,並簽訂勞動合同且取得居住證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7)受到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壹、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人員,或近3年榮獲本省壹類職業技能競賽三等獎以上或本市壹類職業技能競賽二等獎以上的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居住就業落戶。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1年,持有居住證並擁有合法住宅用途房產(含居住性公寓)並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3、政策落戶。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相關管理部門調入、接收、安置或個人申報的下列人員,可在該區域落戶。

(1)經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調入(含錄用、聘用)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幹部、職工,本人、隨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經畢業生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接收手續、落實就業單位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

(3)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錄取的新生,本市生源畢業生及退學回原籍的在校生;

(4)由安置部門接收並被本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錄用或聘用的易地安置退役士官(兵);

(5)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軍隊轉業、退伍軍人,軍隊離退休幹部(士官)、隨軍家屬;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地方離退休安置、本市人員恢復戶口、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回國(境)定居人員。

4、引進項目落戶。凡經市政府批準同意,在該區域落戶的國內外大公司地區總部或銷售中心、研發中心、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具有良好發展前景高新技術企業、先進制造企業、現代服務企業,以及中央、省直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可成建制落戶。

5、親屬投靠落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在該區域落戶。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登記結婚,可隨時辦理夫妻投靠落戶,不受婚齡、年齡限制。其中,已辦理過在濟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請夫妻投靠,婚姻存續期須滿1年。

(2)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隨父隨母自願。

(3)父母投靠: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不受身邊有無子女限制,允許來濟投靠成年子女落戶;屬父母投靠在濟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義辦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隨遷或連環遷入。

(4)因父母雙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依法收養子女。

(市公安局負責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市發改委、城鄉建設委、住房保障管理局、人社局等單位配合)

(四)鼓勵落戶政策。

實施範圍為:天橋區的大橋、桑梓店街道及歷城區王舍人、鮑山、郭店、唐冶、港溝、彩石、孫村、臨港、遙墻、董家、巨野河街道及唐王鎮。對本市市內五區(歷下、市中、槐蔭、天橋、歷城)以外常住戶口人員,在該區域內同時具備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就業且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2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請落戶。同時,在人才落戶、居住就業落戶、政策落戶、引進項目落戶、親屬投靠落戶方面,同等享有第(三)條優化落戶政策,以加快產業及人口轉移聚集,分擔城市功能。

(市公安局負責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市發改委、城鄉建設委、住房保障管理局、人社局等單位配合)

(五)放開落戶政策。

實施範圍為:長清區、章丘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全域。在該區域全面放寬落戶政策,吸引補充外來人口落戶,推動本地農業轉移人口就地轉化。

1、在長清、章丘兩區政府駐地和其他建制鎮範圍,同時具備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就業且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居住地申請落戶。同時,在人才落戶、居住就業落戶、政策落戶、引進項目落戶、親屬投靠落戶方面,同等享有第(三)條優化落戶政策。

遷入長清區、章丘區落戶滿2年居民及該區域原常住戶口居民,符合市區範圍內相關戶口遷移落戶條件的,可申請在居住地落戶。

2、在平陰、濟陽、商河三縣政府駐地和其他建制鎮範圍,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合法穩定就業的人員,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居住地或就業地申請落戶。

(市公安局負責制定市區具體實施細則,市發改委、城鄉建設委、住房保障管理局、人社局等單位配合,縣政府負責制定本地區實施細則)

(六)推進濟萊協作區戶口遷移同城化。

萊蕪市久居或取得萊蕪市戶籍滿2年的常住戶口人員,遷入本市長清區、章丘區後,與該區域原常住戶口居民享有同等的遷入市區落戶政策,不受新遷入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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