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後的稅務流程是怎樣的?(1)轉讓方為個人時,轉讓方為個人的,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二)轉讓方為公司時,如果轉讓方為公司,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股權轉讓的稅務處理》。具體如下:(1)內資企業股權轉讓涉及的稅收。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股權轉讓所得涉及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1、企業所得稅(1)在壹般股權出售(包括股份或股份轉讓)中, 企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幹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將股權轉讓方應分得的被投資單位的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余公積金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二)企業清算或轉讓全資子公司或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投資者在被投資單位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中的份額,應當確認為投資者的股利。為避免對稅後利潤重復征稅,影響企業重組活動,允許上述股息收入在計算投資者股權轉讓收入時,從轉讓收入中扣除。(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關於明確所得稅必要性的通知〉第三條規定,企業已計提減值、減值或壞賬準備的資產,相關準備金申報納稅時已增加應納稅所得額的,應允許已轉移處置的相關準備金進行相反的納稅調整。因此,企業清算或轉讓子公司(或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全部股權時,被清算或被轉讓企業應根據以往應納稅所得額壞賬準備等資產減值準備的金額,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增加未分配利潤,轉讓方(或投資方)應根據享有的權益份額確認為股利收入。企業股權投資轉讓利得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四)企業股權投資轉讓利得或損失,是指股權投資收回、轉讓或清算的收入扣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並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五)企業因股權投資的收回、轉讓或者清算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個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和投資轉讓收益,超過部分可以無限期結轉以後納稅年度。企業所得稅有的屬於國稅,有的屬於地稅。區別對待。2.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營業稅的通知》(壹)以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投資入股,並與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分擔投資風險的,不征收營業稅。(2)自2003年6月65438+10月1日起,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營業稅壹般和地稅申報壹樣。3、契稅根據規定,股權轉讓中,單位和個人承擔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屋所有權不轉移,不征收契稅;在增資擴股過程中,以土地和房屋所有權作為股份或作為對企業的出資征收契稅。契稅,壹般國稅機關不負責契稅的征收管理,壹般是地稅機關。4.印花稅股權轉讓的征稅股權轉讓有兩種情況:壹是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交易或管理的企業股權轉讓,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應按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的3%征收。二、未在滬深交易所交易或管理的企業股權轉讓,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第十條規定執行,即19919.08,印花稅由雙方按照約定價格(即所含金額)征收。印花稅雖然是國稅,但壹般是地稅征收。(二)內資企業股權轉讓的所得稅處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幹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收入或損失是指股權投資收回、轉讓或清算所得扣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並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被投資企業向投資者支付的分配款項超過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低於投資者投資成本的,視同投資回收,沖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同投資者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並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本文介紹了股權轉讓後的納稅流程。綜上所述,每個人都有轉讓方,個人所得稅是向地稅繳納的,營業稅、契稅、印花稅是向地稅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要分不同情況。在實際操作中,要咨詢當地稅務機關,以他們的回答為準。但需要註意的是,稅費的來源必須在轉讓合同中寫明,由轉讓方或受讓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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