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稅放管服自查報告
國稅放管服自查報告壹 為不折不扣落實國務院關於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青海省國稅局堅持大道行簡、去除煩苛,堅持“放管服”三管齊下,積極轉變政府職能,在下放行政審批上做“減法”,在加強後續管理上做“加法”,在優化納稅服務上做“乘法”,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有力支持,全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壹、堅持簡政放權,到位不越位,進壹步深化審批改革
省局以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各項要求為突破口,主動適應和引領稅收工作新常態,堅決打通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最後壹公分”,確保行政審批改革到位不越位,防止變相審批和新的審批事項產生,著力規範審批行為,最大限度規範稅務人,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減少事前審批,加強事中事後管理,切實從重審批向重監管重服務轉變。壹是進壹步梳理審批事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時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僅保留國家稅務總局要求的7項稅務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其余涉及我省的61項稅務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已全部取消或調整。將所有涉及減免稅、資格認定等事項由事前審批調整為事後備案管理,進壹步方便納稅人辦理。
二是推行權責清單制度。全面梳理了稅務權責事項,探索以清單形式列明行政權責及其依據、行使主體、運行流程等,編制了稅務行政處罰權力運行流程圖,並依法公開了第壹批3類8項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真正使稅收執法權在陽光下運行。三是實施三證合壹商事登記制度,取消稅務登記證辦理。不斷強化與地稅、工商和質檢部門信息***享的合作,20xx年1至5月份根據省工商局傳遞的企業登記數據,為5312戶企業辦理了稅種認定,涉稅市場主體同比增長18.9%,充分激發了市場活力,全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成效不斷顯現。
二、堅持放管結合,放權不放責,進壹步加強後續監管
省局在全面取消和調整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同時,放權不放責,實現取消審批與事中事後監管的無縫銜接,確保“放的下、接的住、管的好”,切實強化後續監管責任。壹是加強事後備案資料審核,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和金稅三期核心征管系統,提取企業的相關數據進行比對分析,及時跟蹤核實企業申報納稅和享受稅收優惠等情況。二是以稅收風險管理為導向,依托稅收風險管理系統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稅收風險管理指標模型307個,進行風險識別,確定風險較大的具體涉稅事項和涉稅風險較大的納稅人,通過采取風險提醒、風險核查、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多種方式進行風險管理,增強後續管理的針對性。三是對備案事項實行“遞進式”管理,各級國稅機關統壹設置臺賬、核查表及數據填報口徑,形成統壹規範的備案事項數據庫,並對備案資料進行完整性、相關性和合規性審查,發現疑點按規定程序核查或移交評估、稽查。四是加強內控監管,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管理的24項任務進行細化,分解到相關部門,責任到崗到人,通過績效考核、執法督查等方式,對改革政策的落實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的後續管理進行跟蹤問效。
三、堅持優化服務,簡政不減效,進壹步釋放改革紅利
省局在持續推進簡政放權的'同時,進壹步優化納稅服務,持續推出10類40項“便民春風行動”辦稅舉措,依托“互聯網+稅務”零距離架起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連心橋”,讓納稅人有更多的獲得感。對取消的稅務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只需納稅人在申報納稅時提供相關資料進行備案即可;對保留的稅務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壹步改進和規範審批行為,讓納稅人少跑路、好辦事、不添堵。壹是優化窗口設置。省市縣三級國稅部門統壹設置窗口,集中受理本級稅務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申請,實現“窗口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切實縮短納了稅人的辦理時限,進壹步提高審批效率。二是承諾辦理時限。對於程序簡便、可現場辦結的事項,即時辦結;對於需實地調查、上報審批或其他不能當場辦結的事項,在受理單中作出具體說明,並開設“綠色通道”對自主創業和增加就業等政府鼓勵的事項,以及老弱病殘孕等有特殊困難的申請人優先辦理。三是細化服務舉措。全省各級國稅部門將受理方式、辦公地址和時間、咨詢途徑、監督和投訴渠道等要素進行細化,並在門戶網站和顯著位置進行公布,同時,提供電子文檔下載服務,方便納稅人查詢使用。結合金稅三期系統和電子稅務局建設,加快推進網上審批,積極探索實現行政審批事項申報、受理、審查、反饋、決定和查詢告知等全過程、全環節網上辦理。四是釋放改革紅利。通過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積極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為納稅人釋放出更多更大的改革紅利。20xx年壹季度,全省國稅系統月均有11萬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計免征增值稅14673.36萬元;小微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額282.62萬元,同比增長48.9%,政策實際受惠面達100%。
國稅放管服自查報告二 為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工作,堅持“放管服”三管齊下,海東國稅紮實開展“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力求在更大範圍和更深層次上推進“放管服”改革。立行立改抓規範。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監管”的原則,對照自查重點內容,全面深入細致地開展自查工作,推進稅收征管體制和征管能力現代化建設。同時,突出問題導向,列出清單,建立臺賬,逐項提出針對性措施,立行立改。無法立即整改的問題,制定整改的路線圖、時間表和任務書,客觀評價近年來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做到既能全面查找問題進行整改落實,又能總結經驗、深化改革。
放管結合顯成效。壹是以“放”為前提,堅持在行政審批和辦稅負擔上做“減法”。切實將“三證合壹”登記制度等改革作為推進簡政放權、便利市場準入、鼓勵投資創業、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途徑,以“數據流轉”代替“企業跑辦”,切實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二是以強化後續“管理”為基礎,全面規範行政權力運行。按照“稅收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對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嚴格進行合法性以及合規性審核把關,著重審查有無違規設立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的內容。三是以優化納稅服務為目的,在優化服務上做“加法”,優化各環節、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銜接,完善審批資料交接手續,避免資料滯留、積壓,通過“綠色通道”優先辦理,主動服務,專人負責,進壹步壓縮辦稅時間。截至2017年3月,“三證合壹”登記辦理戶數為1667戶,“兩證整合”***接收新增主體戶數1677戶;通過“委托郵政雙代”系統***代征稅款455.33萬元,實名制辦稅已采集4239戶,辦理行政審批事項316戶次,全部實現“零超時”辦結。
持續深化重落實。今後,市局將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創新思路,強化落實。壹是全面貫徹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讓企業切實享受政策紅利,助力企業更好、更快發展,涵養稅源。二是結合“稅收宣傳月”、“便民春風行動”等加大對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宣傳,激勵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全面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三是加大“互聯網+稅務”,積極參與建設和使用全國統壹的信用信息***享交換平臺、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應用,健全完善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確保放管服工作取得實效。